采购新趋势
中央行政单位禁配豪华办公家具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13:15: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自7月1日起,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将执行更严厉的配置标准,并禁止配置高端设备、豪华家具。
严守标准超上限采购需审批
《标准》的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办公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标准》明确,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此外,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使用年限新规要求更精确
新标准涉及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共包括通用办公设备和通用办公家具两个部分。同样是面对中央行政单位,对比这次出台的《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来看,相关设备的价格上限出现了涨跌互现的局面。
另外,关于通用办公设备,此前要求的使用年限多为5年,个别为长期使用,这次的新标准则基本为6年。而在通用办公家具方面,此前要求的使用年限多为长期使用,这次的新标准则基本为15年或20年。对比来看,新标准更加重视量化标准,对于年限的要求更加精确。
(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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