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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地方动态(上)

开展试点深入推进 明确流程规范执行

作者: 发布于:2016-07-04 10:58: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不仅事关供给侧改革,更关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推进。在2014年年底,财政部等三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在这一办法的指导下,各地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服务类采购也不断扩面增量,并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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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制发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自今年年初以来,辽宁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模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推进。
 
  为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路径,形成相对规范、科学有效的项目范例,辽宁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选择公益性强、市场供给条件比较成熟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发了《2016年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选取残联系统购买残疾人服务、省民政厅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省工商局购买流通领域农资商品抽检服务、铁西区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作为全省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为深化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供借鉴。
 
  为进一步规范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辽宁省财政厅继续对2016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际执行进行指导。今年3月底,在辽宁省69个省直部门254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165个项目已面向社会公开,89个项目主要因涉密等原因未公开;52个项目签订了或者正在履行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16个项目支付了费用,支付金额为695万元。(政采信息)
 
  新疆 确定46个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定了区直机关工委、司法厅、财政厅、审计厅等46个自治区本级单位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8个地、州、市为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单位和地区。此外,为切实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正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100个项目。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结合自治区实际,明确了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先将一些便于操作、条件成熟的服务项目纳入购买目录,确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性服务等6大领域57款302项自治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
 
  据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处长赵永乖介绍,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此次改革将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坚持费随事转,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
 
  “此次改革的另一个特点是注重绩效。”赵永乖说,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将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跟踪管理和结果运用,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和降低服务成本。(政采信息)
 
  江苏 今年政府购买服务规模要同期增长20%以上
 
  江苏省财政厅今年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占采购规模比重较上年增长20%以上。
 
  为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要求,江苏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在服务类项目预算编制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将预算金额100万元的规划、课题、会展等服务项目,全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管理范围,对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文化服务等领域作重点推动。
 
  在抓扩面增量的同时,江苏省财政厅还加强了对市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明确了各市、县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考核目标,这些目标具体包括省辖市不少于15个项目,县(市)不少于8个项目。
 
  为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江苏省还制定出台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三个更具可操作性的规范文件,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万玉涛 岳申)
 
  安徽 五措并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为切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安徽省实施了五项举措。
 
  一是制定了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公布了5大类可以实施购买的服务,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45项具体内容。
 
  二是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暂行规范,构建了项目编审、实施购买、签订合同、绩效评审、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六个环节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规范化流程。
 
  三是按照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全省、省本级、市县三个层面开展购买服务试点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全年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四是结合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梳理购买服务试点推进项目295个,涵盖省直机关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技术服务型服务领域购买项目及养老、教育等重点事业发展服务领域项目,预计购买金额69.5亿元。
 
  五是初步建立了横向、纵向、内部购买服务组织协调与保障机制,制定了省直部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任务分解方案,对有关部门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印发了加快推进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知,明确了谋划部署、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调研学习、监督跟踪等5个环节17条具体工作措施。(政采信息)
 
  四川 首次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及流程
 
  今年,四川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管理,并首次明确了购买方式及流程。《办法》要求购买主体应按要求报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表,并列入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还要求购买主体结合自身职责和业务需要,同时根据《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来制定。《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及流程进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购买内容、规模、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和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等相关信息。购买主体应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原则确定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购买主体应加强对服务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办法》提出,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推进第三方评价,加强绩效管理。(政采信息)
 
  宁夏 出台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出台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暂行办法》,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购买程序等方面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进行规范,并明确了承接主体包括律师事务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专家、律师等社会组织和人员。
 
  《办法》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评估、论证;重要投资项目的谈判,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及论证;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办理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等法律事务;办理涉法涉诉信访辅助性事务等政府法律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购买主体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程序确定承接主体。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可以把政府部分法律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力量承担,为行政决策、行政立法等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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