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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体检”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3:04: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省特检院”)日前开展对投入使用期限在15年以上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保障公众安全乘梯,便利乘梯。

 
  据省特检院技术人员介绍,电梯在安装使用8年至10年后进入维修高发期,梯龄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会出现电气部件老化、机械部件磨损等问题,导致故障频发。今年初,我省将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前置条件就是对电梯进行安全评估。所谓安全评估,在实施对象、目的要求、性质作用、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检验仪器、检测方法、结论等方面与日常检验多有不同,通过对电梯设备、主要部件,人的行为、管理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预测电梯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危险源及其分布部位和数量,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提供参考依据。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太原市使用超过15年的在用电梯就有387部。为做好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今年以来,省特检院组织检验人员开展安全技术评价及电梯平衡系数检测仪技术培训,对运行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试评价、比对检验。经过精心准备,该院已掌握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方法,具备了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的能力。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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