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家新能源车政策扎堆出台(上)
30项国家新能源车政策引爆车市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1:55: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自2016年起,我国新能源车产业由起步阶段进入加速阶段。一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对新能源车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新能源车“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国家和部分地方政府已发布相关政策。据统计,截至到2016年6月,国家共出台新能源车相关政策30项,其中推广政策出台7项,行业规范政策出台8项,充电基础设施政策出台4项,企业目录相关政策出台5项,行业管理相关政策出台6项。本期,我们汇总了目前已出台的2016年国家新能源车政策,以供参考。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该政策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规定2016年新能源车各车型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并确定2017年至2020年的补贴退坡幅度为每两年下降20%。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该办法。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月8日,为加强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发布该办法。
《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该通知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该政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回收主体、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
1月14日,工信部发布该目录,共有247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原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除特殊说明外,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及生产地址的企业,允许其所生产的相应产品在核准更改后6个月内按照原技术参数生产、销售。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二批)
1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该目录,7家企业入选。进入第二批目录的企业分别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至此,工信部公布的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增至17家。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培育良好的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环境,四部委对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2013年、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2015年10月印发该指南。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 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2月4日,为加强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高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自3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进行相应修订。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月4日,为加强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的要求适时进行相应修订。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运营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乘客、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起草了该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
2月29日,该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被业界誉为能源互联网的顶层设计,似乎也预示着2016年将成为能源互联网的元年。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正在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兴起。
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
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技术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公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此次,共有八家企业入选。
(锂电)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新能源车 产销量高速增长
下一篇:30项国家新能源车政策引爆车市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