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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强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责任落实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1:30: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记者 赵颖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当事人,处于政府采购工作第一线,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直接影响采购质量。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青岛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该市201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七项工作,即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努力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大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加强队伍建设。

 
  《工作要点》明确,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上门服务和举办全市范围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培训力度,提升预算单位采购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青岛市财政局针对采购人有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两种方式,集中培训每年举办一次,规模较大;专题培训班主要满足部分采购单位的个性化培训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青岛市财政局今年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举办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以提升培训效果和水平。
 
  记者翻阅《工作要点》后发现,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行为、强化二者责任成为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要思路,比如针对代理机构资质审批取消后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制定代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
 
  其中,《工作要点》中重点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如继续还权采购人,按照放管结合、权责对等的原则,加大问责力度;以信息公开形成倒逼机制,引导采购人加强政策功能落实、内控机制建设和履约情况验收;探索建立采购专管员制度,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政府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努力形成监管合力等。
 
  据了解,大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区、市政府采购平台一体化也是青岛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2016年的重点工作。该市财政局有关人员表示,将以“金财工程”平台为依托,构建涵盖采购预算、计划备案、方式审批、采购过程、合同备案和资金支付全流程的新电子化采购管理平台,确保程序统一、规则明确、规范透明、功能完善,并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保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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