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心
实施“三段式”管理 避免“一竿子插到底”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6-06-20 13:46: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高效”、“规范”、“廉洁”,看似简单的6个字,要在政府采购实践中落实好并非易事。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走进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采购中心”),了解到山西采购中心围绕“规范、高效”大做文章,并把“廉洁”作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基本要求。
集中采购“三段式”管理
山西采购中心在集中采购工作中采取“三段式”管理,即从第一阶段的确认采购需求、制作招标文件,到第二阶段的开评标,再到第三阶段的合同签订备案、质疑处理,实施闭环管理。
据山西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一处负责分段式管理第一段的工作;采购二处负责采购项目开标和评审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原则上开评标活动组织必须落实AB岗制度;采购三处负责第三段后期管理,同时还负责评审专家的抽取以及社会监督员库建设、抽取及管理工作等工作。分段式管理起到了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避免了在项目中出现“一竿子插到底”的现象。
四举措推进集采标准化
为提升集中采购的规范化水平,山西采购中心力推采购文件、采购执行过程的标准化。
一是加强业务执行标准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审核机制,形成统一的执行标准。
二是将32个范本统一下发各市并进行指导使用,修订完善相关采购文件标准化范本,提升采购文件标准化水平。积极试行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小额贷款融资平台,组织召开扶持小微企业融资贷款座谈会,取消招标文件收费。
三是制定采购项目开评标活动组织标准化程序和管理办法,提升采购项目开评标组织活动管理水平。通过严格界定每个环节、每个程序的标准化,进一步细化、规范“公开招标、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业务岗位操作流程及标准化格式”,充分实现对各自由裁量行为的有效管控及采购操作的标准化。
四是完善业务统计规范,提升业务统计分析工作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统计报表体系。
厘清岗位职责边界
据山西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业务执行过程中部分职责不清的问题,该中心调整、完善、细化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中心业务执行职责清单》。按照采购项目业务执行流程,逐项梳理业务执行各环节的职责事项边界、执行标准,查找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厘清中心处室之间业务执行职责边界,厘清中心与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供应商间的权利义务,明确权责、节点,保证廉洁采购。
记者从山西采购中心了解到,在新经济常态下,山西采购中心还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扩量节支,努力构建法治采购环境,逐步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激发市场竞争力。
目标明确、权责清晰、高效廉洁,山西采购中心实现了集中采购规模稳步增长。集中采购范围逐步扩大,逐步走向由基本保障型采购向政策服务型采购的转变。由仅满足于机关设备装备购置,发展到目前已涉及农林水利等多个方面、多个系统。政府集中采购社会效益充分显现,成功组织实施了一大批影响全省、惠及民生的重大采购项目,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认可。
大同中心
确保采购需求完整合理
“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对文件制作起着主导性作用,是采购需求的主线和魂。”大同采购中心主任林志平说,在接受采购人委托后,首先确定采购需求的资金预算是否切合实际。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由于市场调研不够,致使低价买入高价产品,或是由于预算过高、利润空间过高致使高价买入低价产品,这都是采购预算不合理的表现。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是否完整全面是制定采购需求的“血”和“肉”。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包括预算资金和产品的技术性能(产品规格、材质、结构图纸等要求)。林志平认为,现阶段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往往不知道采购需求的内在要求。采购人对规格标准该如何表述,采购服务包含哪些内容,工程项目的具体要素和工程量清单如何制定这些问题茫然无策。因此,大同采购中心重点抓好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同时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三性”基础上,大同采购中心探索性地对采购人加以引导。在不影响竞争机制或局面的情况下,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参与意见,引导和保障采购人制定成熟的采购需求。邀请不少于两名技术专家进行针对性的技术论证。
为了让严格的内控保障、正确的采购需求贯穿采购全过程,大同采购中心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对参与制定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参标竞标回避;二是参与制定采购需求的集采机构人员回避参与招标文件制定,如参与了,内部审核文件时要特别注意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参与制定采购需求的专家在评标专家抽取时,不允许成为本项目的评标专家;四是开标前召集所有报名竞标的供应商参与标前答疑会,公开评判采购需求。
据悉,自大同采购中心对采购人提供帮助和把关以来,出色完成了大同城市公交车等项目的采购,形成了供应商热情参与投标竞标、充分竞争的良好局面。
太原中心
多轮报价 优中选廉 优中选强
地处历史古都的太原市采购中心是一个怎样的机构?有哪些政府采购工作亮点值得同行借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怀着这些问题走进太原采购中心。
一进入太原采购中心办公区,记者就看到一个大会议室里一些工作人员正研读《政府采购法规汇编》。太原采购中心主任李宏毅说,这是新进入中心工作的9名员工,他们正在参加入职前的培训。
据李宏毅介绍,太原采购中心的采购类别较多,除了常规的货物和服务,还涉及钢材、沥青、石材等30多项市政道桥工程材料的采购。由于在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方面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原有的招标方式和工作方法已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所以,太原采购中心创新采购方法,按照采购一流厂商、一流产品、三流价格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公开竞标、一轮竞争、多轮报价,优中选廉、优中选强。
在具体操作中,太原采购中心一是广泛开展市场调研,摸清各种材料设备的价格,掌握企业综合实力;二是建立健全供应商预选库,制定供应商预选方案,通过在网上公告、电话邀请、业界推荐等方式,充实工程材料、服务项目等150多家供应商入库;三是实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前置供应商资格审核环节,综合考量供应商资质、规模、业绩等各项指标,有效压缩项目评标环节商务标的评审时间;四是实施邀请招标,邀请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企业来参与投标。通过以量压价、多轮报价、实物展示、样品比对的招标办法,力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此外,太原采购中心还在采购效率上下功夫,加快创新执行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采购项目催办和退回机制;加快采购项目运行速度,缩短采购周期,累计发出催办函250余份。对于滞留时间长且不能执行的项目,在与采购人多次联系仍未果的情况下进行退回处理,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采购人项目滞留积压的问题。
与此同时,太原采购中心健全工作机制,对采购计划进行梳理,落实重点采购项目现场,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以倒排采购日期、突出重点的方式,全力服务民生工程。完善采购项目AB角管理,针对采购需求审核、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发布、采购档案审核等重点环节实行岗位监督。制定规范采购行为的制度措施,如《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流程》等。
太原采购中心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采购需求审核、采购程序、质疑投诉处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对当前大力推进的批量集中采购,太原采购中心悉心组织,实现了质量与效益双赢。批量采购金额大、数量多、社会关注度高,在具体执行环节,太原采购中心制定详细的方案,组建批量采购小组,组织专业骨干力量进行前期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上网查阅数据,邀请专家论证,拟制采购需求,确保科学公平;组织召开现场答疑会,针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逐一答复,有效降低流标率。从采购成果来看,中标产品配置丰富,实用性强,性价比高,满足了不同用户的使用要求,得到了广大采购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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