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色采购行动探踪(七)
以绿色采购调节经济环境矛盾
作者: 发布于:2016-06-06 11:36: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美国夏威夷秀美风光。
美国联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向联邦公共采购活动中渗透和传导,以实现绿色采购的目的和效益,并最终传导到了美国政府环境治理决策层面。
绿色采购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机制
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环境运动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背景。多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精神方面的需求逐步提升,但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美国公民通过选票形式表达自己对环境问题的利益诉求。利益集团以某种或某几种环境保护主义理论为指导,采取有明确目的、能直接影响决策的政治诉求行为。环保组织、环保企业等利益集团,通过政治市场向政府施加环境问题压力。
此后,美国总统和国会把公众的环境保护主义观念、学者的环境保护主义理论、利益集团的环境保护主义诉求上升成为国家意志并最终形成一段时期内的国家环境政策,并进一步转化为法律。
法律落实为政府行政机构的行动。法律的抽象表述给行政机构预留了行动空间。由于政府巨大的采购规模、杠杆效应及政治阻力小等特性,使得政府的行政机构有选择性地将环境立法与采购立法结合起来,落实为政府行政机构的绿色采购行动,这些行动不仅在政治上回应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也加强了行政机构的权力。
通过合同官的采购活动和合同,实现对供应商的绿色治理。在合同官的采购实践中,不仅受到各种环境及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约束,也受到绿色采购行动的目标压力,使他们在采购中以环保产品和服务采用绿色产品目录、技术规格、环保认证或标签等方式提出要求,并且在选择、评审供应商的过程中,向绿色产品或服务倾斜。作为采购最终成果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的环境保护义务进行了规定,并根据采购合同属性的不同,采用了不同的治理方式。这些做法最终都影响了供应商的生产方式,使得政府采购市场和商业市场上的绿色产品和服务所占比例越来越高。
总之,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一系列传导机制,以解决环境问题这种长期的、复杂的工业化社会的顽疾。
美国解决环境问题的传导机制示意图
绿色采购动态平衡各方利益
纵观美国绿色采购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何实现和保持公民个人利益、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者之间的平衡,是制度不断追求的价值目标和选择。制度中的诸多原则和具体规则背后,都蕴涵了协调和解决各种利益冲突的思路。
美国联邦绿色采购的政策、法律、行动,通过调整环境保护责任的分配,协调各方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冲突,使各方的利益共存、相容,以达到平衡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绿色采购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为了调和社会对环境问题不一致的意见、减少矛盾和调整各自环境利益的协商过程。
从利益平衡机制的一般原理分析,绿色采购制度的目的是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当代人幸福生活和维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企业的生产和创造,而企业要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合理、适当的激励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充分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行使他们通过行使权利而收回成本并盈利,从而达到激励生产和技术创新的目的。另一方面,绿色采购制度还担负着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重担,具有重要的社会利益价值目标。这构成了绿色采购制度的二元价值目标。
在美国,公众的利益诉求往往通过党派斗争来实现。在环境问题上,美国的两大政党都有其广泛的民意基础。民主党主张遏制需求,共和党主张扩大市场;民主党推崇政府管制,共和党主张用市场化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民主党更倾向于“治理”,而共和党则更倾向于“发展”。
在利益集团方面,环保组织主张不惜代价保护环境,他们代表了子孙后代的利益,主张宁可不发展经济,也不能接受环境污染。而产业界,尤其是传统产业界,则代表了当代人的经济利益,主张为了享受一定水平的物质生活,一定程度的污染是可以接受的。最终绿色采购制度的实施程度取决于各方之间的动态博弈。
事实上,在产业界内部也存在着分歧。工业企业由于所处产业的不同、所掌握技术种类和水平的差异,在环境标准等方面则开展了激烈的博弈。新兴环保产业主张严苛的环境标准,而传统产业支持宽松并逐步提高的环境标准。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绿色”成为全世界公认的价值导向,博弈的重点不再是绿色与非绿色之争,而是各种认证、标准和标识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它们的背后是各种利益集团的影子。
在以政府为代表的采购人和与供应商的关系方面,博弈过程也贯穿了采购过程的始终。由于信息成本过高,政府无法得知可能市场上所有供应商的全部成本、质量及环境因素方面的信息。合同官实施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构建自由竞争、分散决策的交易制度。只有最大限度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获得政府的合同。参与竞争的供应商越多,竞争的意愿越强,越能够减少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效应,发现政府与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均衡点,减少交易成本,并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到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阶段,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博弈由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化,尤其在存在资产专用性的绿色采购之中,此时采用第三方治理及双方治理的模式,有利于实现双方近期利益及长远利益的均衡。
总之,上述形形色色、错综复杂的博弈过程,实质上是各方主体从利益冲突到利益平衡的过程。利益冲突不可避免,但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协调,在国会的立法博弈过程中、在法律转化为政府的绿色采购行动和合同官行为的过程中,每个政党、每个团体组织、每个企业和公民个人,其利益诉求都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
(本文节选自赵勇所著《从美国联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看美国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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