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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 解决旧楼加装电梯难题

作者: 发布于:2016-05-30 16:14: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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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规划部门拟对旧楼加装电梯政策进行修改。今后市民加装电梯无需自行找设计和施工公司,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中介机构提供的从申报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全程服务。

 
  据区老龄办统计,禅城预计共有600座旧住宅楼有加装电梯的需求。2007年至今,禅城已有350例加装申请,165例获批。自2014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加装申请可一窗受理,规划、施工许可双证同发,电梯加装的申请和获批速度加快。然而,《办法》实施近两年来,也出现不少问题。为此,禅城区规划部门向社会征求意见,就出现问题拟对《办法》进行修改。
 
  此前,禅城设立专项补助资金,规定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的电梯,竣工验收后可获2万元补助。但由于大部分业主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施工单位往往由于管理不足或项目规模小而不注重做好施工和检测资料,直至今年3月底,仅有一宗加装电梯项目成功领取补助资金。
 
  对此,修改后的《办法》提出,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为业主提供从申报审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中介服务,中介费用由政府买单。
 
  区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项目前期有专业中介机构介入,项目方案将更为合理,质量也可得到保证。如该政策可落实,这意味着,禅城将探索电梯加装的申报、审批、竣工验收从业主转移到中介机构,今后加装电梯的业主无需再自行找设计、施工单位,还可免去中介费用。
 
  此外,修改后的《办法》也将通过明确相关要求、平衡业主利益冲突,尽量减少电梯加装引起的矛盾。修改后的《办法》 将细化对电梯井占地尺寸和电梯位置的规定,以及理顺电梯加装前期征求意见的操作要求等。例如,在《办法》第十一条“设计原则”中,电梯井的占地尺寸得到明确:“一梯一户原则上不超过2.2米×2.2米,其他类型原则上不超过2.5米×2.5米”; 规定还明确“城乡规划部门审查时,对确实明显影响业主专有部分的通风、采光或业主通行便利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征求受影响业主的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已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除外)”。(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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