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 制造单位对质量终身负责
作者: 发布于:2016-05-16 13:36: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四川省内江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近日就内江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通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内江市电梯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全市登记在用住宅电梯有3075台。电梯安全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实施意见》从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质监部门、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推行电梯行业协会建立等方面厘清了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建立了电梯日常运行、修理、改造、更新等所需资金的保障机制。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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