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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所长、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指导专家组成员胡坚波

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惠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6 13:30: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实现“三个转变”

 
  《实施方案》针对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冤枉路、跑断腿”等问题,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即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目前,我国众多省市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和审批系统建设,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实现事项网上办理,通过审批系统将原来“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大大减少信息传递的资金、人力、时间成本,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第一个转变是发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载体作用,把线下办理的事项扩展到线上,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实现政务事项的网上办理,让“信息跑路”替代“群众跑腿”。
 
  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已经建立起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但目前大多政务服务中心都是各部门派驻的“摆摊”模式,群众办事过程中仍要不同窗口之间来回跑,在面临跨区域办事时更是要不同城市之间来回跑,成为群众办事中的“堵点”。第二个转变就是发挥互联网的交互性和共享性优势,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通过政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校验核对,实现公共服务的“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和“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跨省跑”问题。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政府部门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大多采取的是等待群众上门的服务模式,在大数据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政务数据共享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务办事沉淀数据实现了集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可实现对群众潜在办事需求的精准分析和主动推送,从而为公众提供便捷、多元、精细、专业的公共服务。第三个转变是发挥信息化技术的数据集聚和智能处理优势,及时获得群众个性化需求,变“等待群众上门”为“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
 
  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实施方案》设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体现了新形势下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探索创新。但在实际实施中,势必面临一系列法规制度、体制机制、部门利益、信息安全等方面障碍、束缚与挑战,因此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标准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倡导政企合作;完善督察考核,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等六方面的保障措施。建立这六大保障措施是《实施方案》高效推进的重要前提和关键所在,需要各地、各部门深入研究,形成切实可行、具备实际操作的细化方案。如在“一号”中提出“在群众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相关信息,作为群众办事的材料依据,避免材料重复提交”,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新流程不相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消除推行“一号”的制度障碍。
 
  《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一号一窗一网”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落地性举措,是互联网思维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实践与探索,也是政务服务体系的“升级与重塑”,是实现“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的重要环节,其实施后的高效便捷服务可期、信息惠民成效可待。
 
  明确“三个一”和“两年两步走”
 
  在三个转变的思路框架下,《实施方案》结合信息惠民试点工程,提出了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
 
  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服务流程显著优化。《实施方案》提出,要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政府办事的唯一标示,通过构建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办,从而避免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和文件。
 
  推动群众办事“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更加多元。《实施方案》提出,要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推动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办理。
 
  实现群众办事“一网”通办,服务渠道更加畅通高效。《实施方案》提出,要整合构建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
 
  在具体实施层面,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提出了阶段性发展目标。
 
  2016年为先行试点,夯实基础。《实施方案》提出,要以首批信息惠民80个试点城市为基础开展先行先试,到2016年底,各试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政务服务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的同步签发。建成统一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服务系统,通过梳理简化,形成群众政务服务目录。建成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便民服务多渠道的统一认证。从需求侧来看要最终实现试点城市内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017年全面推广,成效显现。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改革,到2017年底,跨省的电子证照流转交换与网上身份认证体系投入应用,省、市多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从需求侧来看最终实现各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三个一”,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一号一窗一网”是以信息共享支撑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举措。在实际实施中,一方面要推进办事依法依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高效推进“三个一”。
 
  推进办事依法依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在推进“三个一”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兼顾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是实现“三个一”目标、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举措精准对焦的关键所在。
 
  在“一号申请”方面,由于涉及群众办事的业务信息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办理一个证件需要进行多次申请才能获得齐全的办事要件,且往往申请需求材料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依托各级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实现跨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和互认,使各业务部门能够以统一的信息凭证为办事依据,能大大简化群众办事的流程和部门之间往返获取相关的证件信息。
 
  在“一窗受理”方面,群众办事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业务环节,需要跨部门业务信息的共享、校验和核对。因此“一窗”建设需要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为依托,打通平台与基础信息库、业务信息库及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对接,由“专网多系统”变多部门“平台共享”,各部门将基本数据及审批相关信息同步上传,所有审批事项的流程信息在平台系统可查可控。
 
  在“一网通办”方面,需要建立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线上线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认证信息的多部门共享互认,推进群众网上办事多渠道“一次认证、多点互连”,保证个人以唯一有效且通用的身份信息作为凭证,一次认证即能办理网上网下各类业务。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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