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风采录
新疆 集中采购多点发力全面开花
作者:通讯员 方莹莹 夏乙文 发布于:2016-05-16 11:06: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的集中采购规模为22.98亿元,其中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集中采购524次,完成采购金额20.35亿元,节约资金2.63亿元,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政府采购绩效目标。
圆满完成重点项目
重点完成了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阶段的免费与非免费教科书、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广电“户户通”工程设备、自治区国税局服务器、公安厅信息化建设、“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等重大项目以及2015年度第二期、第三期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的集中采购,并对2015年度车辆采购、维修、保险和办公自动化项目的全区联动定点采购及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询问座谈,查找协议定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实施了2016年度的采购计划。
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经济增长相对缓慢的宏观形势下,充分依托集中采购规模优势,积极贯彻执行有关向中小企业倾斜的采购政策,给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空间。同时,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从2015年6月开始,除个别重点项目外,不再收取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这一举措不仅将节能减排、保护民族品牌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也大大降低了疆内中小企业的投标成本,受到企业的欢迎。
集采节支成效显著
2015年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资金节支率达11.44%,尤其是对电脑、空调等通用设备实行“一次招标、分批供货”的批量采购,采购效率提高,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以台式电脑为例,预算价格为5000元,采购价格为4230元,而同类型同型号电脑的市场价格为6223元。
升级改造采购系统
2015年11月,自治区采购中心根据年度预算,投资29.2万元对现有电子评标和监控进行升级改造,使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对采购项目有了更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为保证采购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标书拷贝系统,为投标企业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赢得了企业和采购单位的一致好评。
形成联合监管格局
根据问题改进程序
根据采购各方对自治区采购中心的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供应商满意度为93.6%,评标专家满意度为89.6%,特邀监督员满意度为95%,并获得了自治区公安厅等区本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肯定。
根据上年度绩效情况,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工作程序。
一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升集中采购计划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和目录,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前瞻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采购资源配置,提升政采专业性。随着政府采购要求的不断提高及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政府采购人力资源、硬件设施、专业能力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采购中心在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多方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政府采购资源配置,探索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方式,提高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平。三是探索完善电子采购,提升政采科学性。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采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对于扩大规模、提高效率、强化竞争等都提供了便利条件。采购中心把现代信息技术和政府采购规则紧密结合,探索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模式,推动政府采购向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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