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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德 守法 守纪 守信

山东 评审专家使用管理严循八字方针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6-04-25 13:38: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说评审专家的使用管理问题,一直是制约政府采购精深发展的瓶颈之一,虽然各地建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对规范评审专家管理、提高采购项目评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化,评审专家管理方面的不足和滞后性,越来越不能满足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这也是此次财政部修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原因。在此背景下,山东省提出了“守德、守法、守纪、守信”的评审专家使用管理八字原则,以补强采购活动中的这一管理弱链,切实提高采购评审质量和采购效益,提高国家财政资金投放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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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7+1”专家管理制度体系
 
  过去,政府采购经常被诟病为“专家采购”,评审专家往往代替采购人进行决策,并将专业技术打分片面地等同于“物有所值”。专家评审中的这种“越权、越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实际采购活动中,既需要我们注重评审专家的专业知识,也要对其法律意识和公德诚信做出详细要求,所以我省提出了‘守德、守法、守纪、守信’的八字原则,以约束专家裁量权。”针对如何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原处长董苏彭。据他透露,山东省将通过构建评审专家“7+1”制度管理体系,即进一步完善承诺制、聘任制、评价制、等级制、培训制、淘汰制和惩戒制,按照财政部即将修订出台的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制度设计来提高评审专家队伍素质、提升政府采购评审质量、促进“物有所值”理念的实现。
 
  专家入库承诺 强调德才兼备
 
  承诺制,即自愿加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意向专家,首先要自主签订自觉遵守政府采购评审规则、自愿接受违规处罚的承诺书。目前评审专家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专家的责任权利、纪律要求和处理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够详细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对专家进行有效处理和处罚,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专家有权无责的现象。
 
  对此董苏彭表示,“专家签订承诺书,就表示其已经阅知、接受其中的条款并决定遵守,违规后将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使专家从自身上约束自己的行为。可以说对专家实行‘承诺制’,建立起专家履职的行为准则,增强了对专家的约束力,监督会更有力。”
 
  为什么要实行专家聘任制?董苏彭认为,实行专家聘任制是与承诺制相配合的,承诺制明确了评审专家一方的责任,而作为监管部门,也应有相应的管理责任。针对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成为评审专家,监管部门必须进行明确。“我们的聘任制所体现的不仅是专业要求,还体现了品德与素养,学历、职称、专业等,这是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评审工作需要对其品德和能力进行评定,这是成为评审专家并进入专家库的必要条件,只有符合评审工作需求与需要的专业人才,才能进入评审专家库。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有意规避相关法规、履职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过处理处罚、身体及精神状态不佳、不愿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等行为的,应将其隔离在专家库之外。也就是说,即使具备了专业能力,但个人修养和素质不够也不能成为评审专家。所以,聘任时我们同样看重‘德’,如果才不被德所束,岂不成了‘歪才’?要才为德所用、为政府采购事业所用!”董苏彭说。
 
  分级管理 充分利用优质专家资源
 
  针对评审专家的等级制,董苏彭解释说,就是对专家实行级次化分类管理,将专家级别与抽取使用、劳务补偿等内容挂钩。对专家实行级次化管理,有利于充分利用优质专家资源,切实提升采购评审质量,同时也有利于调动专家评审的积极性。那么,如何评定专家的好与差,以实现评审专家的等级制管理呢?
 
  对此董苏彭称,这需要依靠评价机制来实现,由代理机构、采购人在项目评审后对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积分评价,然后根据积分确定专家等级。为避免评审专家为获得好评而按代理机构意愿评审,该省实行“后评价制”,即等评审结果出来并提交完后再进行专家履职评价,不能因此影响项目的评审结果。
 
  对专家的积分进行评价,有利于增强专家评审行为的约束力,促使专家认真履行职责同时,积分评价也有利于对专家实行分类管理。这两项制度为“淘汰制”打下了基础,即对专家评价积分累计较低、存在不良行为的,以及超龄的,按照规定清理和调整专家库,实现专家库动态管理,确保专家的服务质量和评审能力。同时,山东秉承简政放权的理念,将专家征集、专家培训、专家监督等方面的部分监管权限和责任赋予了市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了专家管理效果和效率。
 
  开通短信培训功能 提升专家评审水平
 
  当前,社会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诟病的根本原因在哪?据董苏彭分析,一方面有管理体制的问题;另一方面,是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迅速扩大,专家库也随之扩容,许多新专家加入到了专家库中,他们虽然对技术、业务都很清楚,但对应遵守的原则及如何当好评审专家等并不十分清晰,实行“培训制”迫在眉睫,即通过专家入库培训、定期培训和日常培训等,切实提升专家的政府采购政策水平、评审技术和能力。对专家进行培训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专家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专家的评审水平,切实提升评审质量。
 
  为了使专家更好地了解这些内容,该省在语音通知的基础上,扩建了短信平台的培训功能,化整为零实行日常短信培训。“短信平台的培训功能目前已启用,我们每周发一至两条,短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解读、违规处罚、业务培训、素质提高、法规纪律等方面。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经常性培训,能让专家意识到政府采购评审代表公平公正的履职行为,反映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承载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体现着评审专家个人的品德修养、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因此,专家要以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为骄傲,以评审出优秀的项目结果为己任,以获得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社会的认可为荣誉,捍卫法律、服务政府、实现自我,成为维护公平市场的典范。”董苏彭说。
 
  他还透露,接下来该省将针对评审专家管理举办一次监管部门师资培训,之后再由各市监管部门培训本地的评审专家。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三方面,即什么是专家、专家该干什么、怎样成为优秀的评审专家。
 
  严肃惩戒 动态管理 确保专家队伍活力
 
  “对不守德、不守法、不守纪、不守信专家的不处理,是监管部门的失职,会助长这些评审专家的不规范行为,更是对守规专家的不公平、不尊重。”董苏彭表示,该省将对不遵守规定的评审专家进行严肃处理,也就是要建立惩戒制。优胜劣汰是市场的必然规律,评审专家也要适应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法则。2015年,为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水平,山东省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本着品德为先、技能为本、宁缺毋滥的原则,边清理、边征集,用时三个月,共梳理了全省18000多名评审专家的资料,顶住压力、遵守原则、坚定不移地将11000多名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剔除专家库。“接下来,我们还将开展评审专家定向定量征集工作,解决专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平衡的问题。”董苏彭最后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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