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 四招抵制协议供货价格虚高
作者: 发布于:2016-04-25 13:13: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记者 柏玲)为解决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问题,山西省长治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治市采购办”)简化协议供货工作流程,着力强调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管控价格,提高采购效率。
针对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的问题,长治市采购办设定了两道关卡--优惠率和市场平均价,具体采取了以下四种措施。
二是责任到人。采购单位参与供应商价格谈判必须三人以上,并签字承诺“所购商品价格合理,且不高于同期本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三是限定价格区间。按项目金额不同,网上价格为最高限价,在此基础上优惠率不低于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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