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聊政采(35)
成就PPP“完美婚姻”社会资本应三思
作者: 发布于:2016-04-11 11:17: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亚利聊政采,每周与你相约。
目前,PPP如何成为“完美婚姻”,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社会资本对这桩婚姻充满了期待,但又不免担心:契约精神是否能真正落地生根?如何在风险发生时保障自身权益?
成就PPP“完美婚姻”,既需要政府的契约精神和管控能力,又需要社会资本的理性和量力而行。事实上,政府携手社会资本演绎了不少“完美婚姻”,例如安徽池州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PPP项目、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PPP项目等。
这些PPP项目何以成为“完美婚姻”?探究其中原因,我们发现,这些项目在运作过程中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夫妻双方”都能充分认识到各自在婚姻关系中的角色和职责,政府履行着对PPP指导、监管和服务的责任,社会资本充当投资和运营角色,二者始终保持着平等的合作关系。
PPP“婚姻”不是“短平快”的传统招投标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也就对社会资本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既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实力,又要具备优秀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还必须有项目业绩和成功案例。另外,不同行业对社会资本的侧重点也不同,譬如污水处理重点在运营,地下管廊要求管理能力。
我们认为,进入婚姻殿堂之前,社会资本应三思而后行。
一思,是不是深刻了解PPP的内涵?PPP模式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不能按原来的BT模式操作,也不能用合同诱惑其他建筑商融资以及将项目分包等。
二思,是否真正理解政府的财政和金融政策的作用?不能过度依赖优惠政策,或为了优惠政策和政府体制性补贴而去承接。
三思,是否会出现先低价中标后“绑架”政府变相提价的现象?不应为了抢单低价中标,再以达不到预期投资收益为由要求提价,或凭借个人关系进行不正当交易,致使项目无法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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