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 源头防腐严把七关
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十堰市采购办")坚持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积极从源头构筑防腐墙。2014年,十堰市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30亿元,达31.71亿元,同比增19.56%,节约资金2.99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十堰市采购办严把"七关"。
一把计划审核关:要求采购单位必须依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计划。大额采购项目,要求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同时,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有效杜绝了超标或豪华采购。
二把方式确认关: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5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工程和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对同一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手法分批上报的,不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必须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论证、公示无质疑后方可实施。
三把信息公告关: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招标采购信息。2014年,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共计1549条。
四把专家管理关:建立健全市级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库,改造升级专家库系统。对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组织异地开标。此外,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
五把合同备案关:排查市直各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备案手续的落实情况,针对重审批、轻备案的问题,要求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六把项目验收关:2014年,十堰市采购办出台了《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验收的方式和程序、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并规定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七把监督检查关:建立"曝光台",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处罚,维护政府采购的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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