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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首次召开全省代理机构工作会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3-30 09:38: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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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王冰梦  文/摄

  "今年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之年,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在山东省尚属首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法的践行者,是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更是专业化采购的开拓者。"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在日前召开的代理机构工作会上如是说。会议通报了去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情况,分析了当前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了新形势下代理机构监管思路。

  代理机构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当事人,其执业状况如何直接关系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近年来,山东省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制度得到深入实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从初期的粗放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现在政府采购公开竞争、质优价廉等采购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全省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政府采购活动实践者绝对的重要力量。

  目前依法设立的社会代理机构有400多家,从业人员10000多人,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有9000多人,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培训的有8000多人。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从业人员数量,在全国都属首位,均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经发展成为推动山东省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五举措构建代理机构监管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围绕着"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推进职业化进程"的思路,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求效益,逐步构建和完善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去年,山东省积极推动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对全省351家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并成立考核抽查工作组对全省17市核实检查情况进行了交叉抽查考核,充分体现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规范引导代理机构合法守信执业,提高了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对持证上岗人员的数量要求、职责义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进程;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近6年来共组织从业人员考试14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班7次,共培训从业人员8000多人,培训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操作实务等内容,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建立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制度,制定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暂行办法》,明确列举14种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执业规定但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作为代理机构执业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倒逼代理机构提高代理业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代理机构监管电子化水平,加快开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建立代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库,实现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专家库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

  据悉,参加此次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的人员包括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400余人。

  惩戒机制和有序竞争促政采健康发展

  "山东政府采购工作将树好理念,厘清思路,通过尊重市场、优胜劣汰、制定规则、诚实守信、加强引导、增进服务,寓监管于服务,用服务实现监管目标;通过理顺管理体制,用加强引导、同级监管、制度合法、结果反馈来促进监管措施落地;通过探索制定好的办法,用宽进严管、公开透明、有效评价、优胜劣汰、加大培训、严格自律,以及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诚信体系来实现采购代理市场的良性运转。"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在介绍下一步监管思路时表示,将围绕五个方面来规范和完善全省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把政府采购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机制的重要途径。

  二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实现代理机构管理从"进入控制"向"执业评价"的转变,从"宽进"转为"严管",并弥补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可能出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辐射面从代理机构延伸到采购人,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操作,落实政策要求,推进依法采购。

  三是强化代理机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把握好三点:首先是覆盖面要全,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两个层面,以及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等四类主体,都要加强内控建设;其次是措施要实,要明晰单位内部职责划分和岗位设置,明确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责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控制机制;再次是指导性要强,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类主体面临的具体风险类型、风险内容,需要采取的防控措施是有差异的,要在统一的内控原则和要求下,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目前,山东省正在研究制定全省政府采购标准化范本,涉及采购计划、委托协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通过标准化建设,一方面可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统一,提高采购绩效,另一方面,可以增加采购透明度,有效约束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自由裁量权。

  五是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监督作用,当好政府采购的裁判员。进一步严格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诉和举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努力提升监管效果。另一方面加快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联合惩戒,并强化行业自律,将诚信的要求嵌入政府采购全流程,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

  在董苏彭看来,政府采购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手段,以诚信为保障、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经济活动,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其健康发展需要蕴育于好的土壤和阳光中。所谓土壤,指的是市场的惩戒机制,不良行为无法在严格的惩戒机制中生存;所谓阳光,指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环境,优秀代理机构则可以在有序竞争中欣欣向荣。

  "山东政府采购工作将在广大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依法合规、诚信于社会;沟通共识,成就于采购,为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增色添彩。"董苏彭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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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絮

  《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书被抢购一空

  "听说您这里有刘亚利社长撰写的《政府采购案例精编》,我想买两本。"

  "我要三本《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二)》,之前就拜读过《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一)》,精选的100个典型案例使我们的工作作风变得更加严谨,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上,《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二)》刚摆放在会场,很快就被争先恐后的购买者团团围住,现场销售非常火爆,顷刻间就被抢购一空。很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因为没有购买到非常失望,买到的人员在高兴之余,又好奇地咨询《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一)》怎么没有,何时会再出《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三)》等问题。

  当会议结束后,很多人依然没有离开会场,纷纷询问有关人员如何才能购买到《政府采购案例精编》等问题。

  当有关人员还在济南回北京的动车上时,又陆续接到了一些代理机构要求购买案例书的电话,《政府采购案例精编》的销售从济南到北京在一路升温中。

  (王冰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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