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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晓庄:建立政采第三方机制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3-09 17:46: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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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冰梦)作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晓庄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政府采购的另一种思路》的提案。在刘晓庄看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诚然是"一锤定音",表现出积极态度。

    对于政府采购的未来发展,刘晓庄提出政府采购的另一种思路,即建立政府采购第三方机构及其机制。

    刘晓庄认为,政府采购事关政府公信力,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必须明确政府采购的权力边界。如果单纯由政府部门组织采购,采购什么产品、价格如何核定、资金怎么分配等,一切都是由政府部门自家说了算,"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则采购过程很难摆脱上下左右的各种干预,也很难摆脱其中说不清道不明的各种干系。

    因此,深化改革,必须明确政府采购的权力边界,让政府部门从采购活动中脱离出来,由采购主体变成采购行为的监督主体,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只有让政府部门成为监管第三方采购机构的责任主体,才能站在更加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采购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

    同时,要建立第三方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应该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花在刀刃上,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在现有的体制下,从提出需求、确定标准到组织采购、履约验收,全过程由政府部门大包大揽,难以避免各种不良现象。建立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机构,把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产品及价格的核定、采购质量及效果的跟踪等交由第三方采购机构,要求其依法按程序进行,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用制度切断政府采购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克服权力寻租的弊端,以保证政府监管部门能够"独善其身"。

    "对政府采购实行全民监督,是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寻租腐败的最佳途径。"刘晓庄在提案中写到,要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强化政府对第三方采购机构的监管,还需要发挥好第三方监督力量的作用,包括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社会监督、供应商的监督等。要将政府采购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其核心内容是增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严防暗箱操作。除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外,凡政府采购的信息,都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以便于开展"第三方监督"。

    "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政府采购第三方机制,包括采购人的预算编制、专家的评标和评审、供应商的投标、采购产品的项目验收、保证品质的事后服务等,原则上应由第三方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不得参与。"刘晓庄说。

    积极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制度也是该提案建议的内容之一。在刘晓庄看来,要树立第三方公平正义权威,培育更多的政府采购第三力量,既要保障中正独立、居中裁判,又要督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厉问责、严肃处理。可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业界人士、法律专家等组成公信评议组,对第三方机构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高编预算、高价采购等问题及时纠正,以更好地培养第三方的社会公信力。(2015年3月9日 第1597期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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