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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严格规范政采行为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4-12-15 14: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是多方会审。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区法制办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联合会审,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经会审后,由财政局报区政府进行审批,重点对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进行审查。

  二是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信息全部上网,供应商免费查阅、下载,制约暗箱操作。

  三是公正评审。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即在投标、开标的当天,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从时间、机制上制约了外界影响评标专家公正的行为。

  四是严管合同。加强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督促采购人在法定时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备案,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提交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审查,防止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违规现象。

  五是严格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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