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作者:江西 发布于:2014-12-15 14: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2月10日,江西印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务机票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提出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2015年年底前全部覆盖地市级及以下级预算单位。
今年年初,江西下发修订后的《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公务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住宿费标准等作出规定。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时,应当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本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购票人应当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对于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购票人可选择购买,但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购票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机票。
如果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临近目的地国家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相关部门审批。
根据《通知》要求,江西省级预算单位在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地市级及以下级预算单位则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部实施。改革实施后,通过机票服务商渠道购买公务机票,必须选择已进入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服务商库的服务商。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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