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谈判必须依靠GPA核心规则
作者:罗伯特·安德森 发布于:2015-01-20 17: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的首要目标是,以最优条件获取政府所需的货物、服务和工程。GPA规则特别是透明和非歧视原则有助于实现该目标,获得性价比最优。GPA是国际贸易方面的协定,不以任何方式限制交易,目的是促进贸易,提供市场准入的便利。GPA所有规则都是为了实现这两个目标,不过GPA也没有忽视国家发展和政府管理层面所需要实现的其他目标,比如保护环境(绿色采购)、促进国内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改善福利(劳工标准)等,但以性价比最优的方式购买所需的服务和工程是政府采购的核心,过度强调其他目标会损害首要目标的实现。中国在GPA谈判的过程中应明确,推动发展不能靠对GPA规则的例外和排除,必须依靠GPA的核心规则。
通过市场开放尤其是通过GPA推动市场开放,有助于在透明和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实现政府采购性价比最优:一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产生竞争,降低价格,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二是增大了获得国外技术的可能性,所有参与方都可以从供应方获得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三是减轻税收负担,在同样的资源条件下提供更多更好的政府服务。此外,加入GPA或者签订其他类似的协定,还可以为本国供应商开拓进入国外市场的机会。
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对于大多数次级政策目标,GPA并未作明文规定,或在未来将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比如为本国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的政策应如何发挥等。GPA成员可以针对该部分采购维持或出台政策,但最稳妥的办法是通过谈判争取其他成员的同意,并在减让表中做明确表述。这些谈判时进行的讨论,有可能为未来新的规则奠定基础,因此,中国没必要过分担心加入GPA,相反,中国应该更有自信,因为中国不仅是一个参与方,也将在GPA中扮演重要角色。
(本报记者黎娴据WTO政府采购协定国际研讨会录音整理。罗伯特·安德森为WTO秘书处参赞,政府采购与竞争政策问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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