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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小故事

位置生僻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兜转1小时

作者:可可 发布于:2016-03-28 13:50: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可是你们这条‘巷子’实在是太深了,并且还左弯右绕,像迷宫一样,希望你们能在主要路口设置指路牌,或者在招标文件中附上一张地图,要不然开标时真会有投标人走错地方。”一位拿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对某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建议说。

 
  原来,这位供应商代表前来领取招标文件时,足足在采购代理机构所在的街道上转了一个小时才找到目的地。“实事求是地说,对于不熟悉这里的人来说,我们的办公地点确实很难找,‘巷子’确实有点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接着补充道:“随着代理业务的不断增加,人员不断扩充,为解决办公场地问题,将主力人员安置在了这里,这里硬件条件更好一些。”
 
  据了解,这个项目是该代理机构迁到新办公地址后承接的第一个项目,在准备发布招标公告时,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被一个问题难住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要求都不存在问题,就是如何写地址让该项目负责人有些为难,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才能让投标人顺利地找到这个偏僻的地方。后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询问了同事,并特别请教附近的居民,才最终确定了邮编和地址。
 
  招标公告发布后,上述供应商很快打来电话,准备开车过来购买招标文件。尽管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告知可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但这位投标人代表坚持亲自来购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只好告知地址。
 
  第二天,那位投标人围着代理机构所在的街道转了一个小时,打了十几次电话,就是找不到目的地。没有办法,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只好举着牌子,约定在大路上迎接投标人代表。
 
  后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吸取教训,在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发出的招标文件中附上地图,之后再也没有发生投标人找不到目的地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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