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 三环节设卡 规范零星办公设备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13:05: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通讯员 丁亚勇)为做好零星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采购人,南通市财政局规范管理与提升效能并举,自2016年起,将批量或单项10万元以下的办公设备交由部门、单位自行采购。为确保改革后的采购工作公正、合规,还制定了《南通市办公设备单位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加以规范。
[事前]预算编审:明确10万元以下的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财政部门结合单位人员数量、工作需要、资产配置标准和已有设备数量等进行标准控制和预算审核。
[事中]采购执行:明确采购人应建立采购工作小组,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拟购设备是标准配置、有标准定额的,且与近期批量集采结果一致的,原则上实行跟单采购。近期无此批量集采项目成交或所购设备非标准配置、无标准定额的,由采购人自行询价采购,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询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事后]资产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每月末及时登记资产台账。财政部门将分散采购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对违规操作情况予以通报。超预算采购部分,由财政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中扣减。采购人于每年10月10日前填报上一管理年度《办公设备自行采购情况汇总表》并报财政业务主管处室,作为核定下一年度办公设备采购预算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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