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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出台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4:32: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贵州省省长孙志刚近日签发省人民政府第168号令,公布《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一般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据悉,该办法将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电梯维护保养应由依法取得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进行,并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分包、转包,不得将不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维护保养档案并至少保存4年,针对不同类型电梯制定相应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设立固定电话作为应急救援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般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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