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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动向

江苏镇江 厘清各方角色 找准监管靶心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6-03-21 13:54: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江苏省历来是政府采购大省,且采购规模在不断增长。而政府采购整体体量的庞大,也对该省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2015年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在监管工作中找准抓手的做法引发业内关注和认同。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镇江市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也开展得井井有条,厘清政府采购三方的责任和角色,找准监管靶心,有的放矢地实施监管,收到了良好成效。为此,《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镇江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作了深入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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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江市财政局有关要求,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采购业务讨论会,规范采购活动,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了解到,镇江市2015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73.05亿元(含工程招标项目),实际采购总额66.96亿元。这一数字的背后,凝聚了该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成果。
 
  据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朱朝阳介绍,镇江市财政局的监管工作主要围绕政府采购三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的特定角色有针对性地展开。
 
  针对采购人,镇江市财政局从四个维度实施监管。一是强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没有预算,就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环节核定政府采购预算,凡是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二是强化进口产品审批。凡是购买进口产品的,一定要得到财政监管部门的审批才能实施采购。三是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对通用类产品,如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品目进行限量限价管理,同时加强对采购人的资产登记管理,避免重复配置通用资产。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和江苏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针对供应商,镇江市财政局一是会同采购执行机构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二是促进供应商合理报价,如规定采购人发现市场同一型号的产品,价格在配置和服务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低于实际供货价格的,经财政局核实后,在采购人对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自行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以避免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出现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市财政局主要采取两方面的措施推进其依法操作。一是组织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考核;二是针对质疑办理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就政府采购活动这三方当事人,朱朝阳透露,今年镇江市财政局将选取分散采购量比较大的采购人,对他们的分散采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供应商管理的电子化平台,今年将继续推进,还将在电子化平台上增加诚信评价模块,要求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诚信方面的评价。在这一电子化平台上,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评价将存入供应商诚信评价库。“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镇江市供应商的诚信情况可以在电子化平台上有所展现,便于采购人选择到更好、更诚信的供应商。”朱朝阳说。
 
  而对于采购代理机构,绿色采购将成为财政局对其政府采购业务考量的重要指标。据了解,镇江市政府采购今年的绿色采购目标为60%以上,该市财政局将更加重视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更加注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延伸阅读
 
  年度检查+现场监督 多维度监管代理机构
 
  “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检查,不仅可以看到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还可以了解供应商的参与情况,比单独对采购人或供应商实施检查效果更好。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是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的保证,也是镇江推进阳光采购的重要保障。”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朱朝阳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如是介绍了镇江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的初衷。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行为,镇江市财政局每年年初都会对上一年度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据朱朝阳介绍,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我检查。今年镇江市代理机构自我检查工作已于3月1日结束。自我检查后,镇江市财政局再从综合测评、档案管理测评、信息管理测评三方面进行检查,每方面都采取百分制单独考核。
 
  “每一个方面,我们都有详细的测评标准。代理机构结合考核内容自己介绍三方面的执行情况后,财政局再调取相关采购档案进行现场检查,对代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科学、合理等进行检查。而对于档案管理测评的检查,我们会查看采购档案中是否有缺项。政府采购档案是事后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很看重代理机构的档案管理情况。”朱朝阳说。
 
  在朱朝阳看来,抓好监督检查可以引导代理机构依法依规采购,可以及时纠正政府采购执行中的偏差。据了解,镇江市财政局除了对代理机构进行一年一次的周期性检查外,还会在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过程中,针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现场监督。镇江市财政局要求,代理机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报财政局备案,以便财政局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另外,对涉及民生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项目,也会进行现场监督,以此推进政府采购执行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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