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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问题研究措施 加强政采日常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3:41: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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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某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现场,供应商在签字确认。

 

   本报讯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针对政协委员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关于改进政府采购的建议》提出的系列相关问题,积极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的日常监管工作。

 
  关于采购文件模板和优化服务采购专家库问题:2015年以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已会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研究制定了服务类通用、物业管理、软件开发等类别的采购文件模板。针对社会服务这一特定的类型,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将会同市民政主管部门,广泛征求各有关采购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扩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类项目的评审专家库,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进程。
 
  关于优质服务合同延期问题:《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24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关于规范社会代理机构问题:自2014年以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每年都对全市18家代理机构进行年度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关于电子招标操作平台问题: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已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几家具有代表性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已就系统接入相关的技术标准、硬件配备、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问题开展了实质性讨论。
 
  (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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