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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上)

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四大看点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6-02-29 14:18: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近日正式发布了《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预示着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式启动。在此次公车改革中,杜绝了“一刀切”的现象,部分车辆仍将被保留,并按照不同单位情况,设置的保留车辆标准有所侧重。同时,重点提出了发放交通补贴的事项,并着重提到以确保节支为前提。那么,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要点有哪些?保留了哪些车辆?与参公事业单位相比,保留的车辆有何不同?汽车企业应该抓住哪些机会?本期,我们将为您一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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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式启动了。近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各单位保留车辆侧重不同
 
  在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将保留5大类公务用车,值得注意的是,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按照规定,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四大类车辆。
 
  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等车辆,也就是说,下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以一线业务用车为主。与参公事业单位相比,中央事业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中包括了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用车。
 
  保障专业用车和业务用车
 
  和参公单位公车改革一样,公车改革取消的是领导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和专业用车还是要继续保障。
 
  《实施意见》规定,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可保留1至2辆后勤服务用车,而各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可根据实际需要保留1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
 
  补贴发放需确保节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中多次提到“节支”这个词,文件中只要提到“发放交通补贴、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就会写上“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说明“节支”在此次公车改革中地位很重要。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在之前的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后,不少单位发现每年交通补贴叠加起来后比公车改革前的费用还高。业内人士分析,在此次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中,多次提到“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发放交通补贴”,或许与之前公车改革节支不明显有关系。
 
  此次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基本原则就是,各参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
 
  公车改革不搞一刀切
 
  “确保中央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是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
 
  《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推出,中央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中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
 
  业内人士认为,有些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需求量大,也可以申报需求,汽车企业以后应该多关注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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