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100万元以下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对2016-2017年度省级小额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目前已确定一类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24家、二类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36家(其中16家同时入围一类定点供应商)、三类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2家,共46家供应商入围。
据了解,本轮定点采购有效期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杭省级各采购单位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印刷服务项目,都应当在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定点印刷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类,分别是:杂志(带彩插)、书籍(含文件汇编、年鉴等)类;信封、信笺类;零星印刷(数码快捷印刷)。三类定点印刷服务入围供应商均可承接国家没有强制规定资质要求的其他印刷业务。
《通知》明确,网上公布的价格及收费比例为该定点供应商在相应印刷服务要求下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进一步与定点供应商在网上公布的投标报价基础上进行直接议价或二次竞价。其中,采购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印刷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可随机或择优选择三家以上定点供应商参与竞价;2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除采用竞价模式外,也可直接择优确定一家定点供应商进行议价。
在资金支付方面,《通知》提出,采购单位应按照确认书批复的支付方式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定点供应商支付印刷服务费,凭通过备案的合同、送印单、结算单等相关证明,向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支付资金。
根据《通知》,各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承诺和谈判约定的优惠、服务承诺等,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印刷服务,向省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准确上报业务统计报表,不得擅自降低优惠水平或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资格等行政处罚,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同时,为加强对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的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浙江省财政厅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及采购单位满意度调查等情况,对其定点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给予三个月的的整改期限。整改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此外,针对违法违规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对依法诚信经营、社会评价较好的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则将酌情给予诚信加分,并在下一期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时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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