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标采购:规范管理模式 满足紧急需求
作者:张和华 尹军 发布于:2016-02-18 15:32: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年,军队各级医疗机构对医疗设备的需求量不断加大,设备的更新速度也不断加快,医疗设备采购活动频率也愈加频繁。其中,传统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仍是军队医院所需设备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但是,传统的招标方式通常存在耗时长、程序繁琐、组织成本高等问题,在实际采购中,为满足医院对部分医疗设备在特殊情况下的紧急需求,跟标采购与协议供货采购成为各单位设备购置时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
跟标采购,即招标采购单位对拟采购项目按之前已采购同类项目的成交价向原成交供应商继续采购的行为。但跟标采购并非法定采购方式,它主要用来解决招标采购单位急需的设备采购问题,其优点是可以大大缩短采购时间、简化招标流程、削减招标成本。因此,跟标采购这种形式一直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各类院校等单位所普遍采用。在保证合理、规范运用这一采购形式的基础上,采购方可以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益。
跟标采购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部分紧急采购任务、满足紧急需求,同时降低医疗设备的采购成本,缩减采购时间,提高军队医院的卫勤保障综合能力,真正将更多的实惠落到采购人和群众身上。但实际中,跟标采购常因管理缺失、标准不严等原因,使采购结果存在质量、售后服务、配置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跟标采购管理不当出现的贪腐问题,也不容忽视。
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部门颁布了跟标采购的法规文件,将这一采购形式以地方条文的方式固定下来,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跟标采购在社会上的认可度得到极大提升。目前,多数地方以及军队系统的跟标采购活动,仍属于不规范的招标采购形式,因此采购实施中不可随意跟标。也正因为如此,为防止部分单位以跟标名义规避招标谈判,明确跟标采购的适用情形和流程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跟标采购规范化管理规定,从实施效果来看,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跟标采购过程中管理层面存在的各种隐患,希望对相关采购单位起到借鉴作用。尽管该采购形式的应用不具广泛性,但确是一些单位紧急情况下的一种有效的采购补充手段。因此,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文件,对这种采购形式加以约束和规范,从根本上解决采购中可能出现的弊病。各基层单位也应继续从实践中积累经验,从问题中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持续提升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水平。
跟标采购易出现三方面问题
军队医院在做好体系部队卫勤保障的同时,还肩负着驻地民众的卫生保健工作。为及时更新医疗设备,同时降低保障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不少军队医院开始采取跟标采购的形式进行医疗设备采购。在尚未形成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情况下,跟标采购在实施中也存在不少法律意义上的违规操作,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跟标采购缺乏实施依据、跟标时效概念模糊、跟标采购成交结果评价指标失衡等方面。
缺乏实施依据:由于目前国家、军队对于跟标采购仍无统一规范,在实施跟标采购时,不少采购单位为了追求所谓的采购效率,一味简化采购流程,只要之前有实施过同类项目采购的,不管现采购项目是否符合跟标采购要求,仍然采取跟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这样的跟标采购,不仅缺乏合理性,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且盲目跟标还可能会为招标单位带来质量或者价格上的损失,若审查不严谨,甚至会引起法律上的纠纷。
时效概念模糊:跟标采购过程中,时效概念模糊是另一个弊端,主要表现为同一项目的多次、长期跟标。
多次跟标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是采购单位对同类项目进行多次反复跟标,尽管单次跟标的资金未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但多次反复跟标累计金额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限额,甚至达到或超过原合同金额。这样的跟标采购不具备价格或数量上的规模优势,多次对同一供货商进行跟标采购,还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
有些单位在跟标采购时,对原项目的采购完成日期没有明确的有效跟标期限范围,在不考虑时间间隔的情况下,贸然进行跟标是不合理的。因为任何项目的成交价格都是一个包括设备技术性能、实施方案、服务质量要求等众多要素在内的综合结果,而每个要素都会随着材料技术的创新、管理水平的优化、宏观政策的调控等变化而动态变化,因此同类项目在不同时期的价格是浮动变化的。在短时间内,该成交价格的市场行情波动不大,则依此实行的跟标采购方具有一定的依据,能取得一定的实效;若原采购的同类项目距现时拟采购项目的时间跨度较大,以上各要素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原成交结果已失去了作为现时项目采购的参照价值。
成交结果评价指标失衡:如前文所述,招标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是包含项目的设备技术、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交货期限等诸多要素在内的综合结果,成交价格是集各因素之和的反应,忽略或改变其中任意要素后的采购价格,都与原先的成交记录有质的差异。在最终的采购合同中,各个要素体现在各项合同条款中,价格最终在合同中以明确的合同条款加以固定并产生法定效力。
但较多跟标采购案例,仅按原采购同类项目的合同价格进行跟标,忽视或降低了与价格相关的其他要素,如交货期限、服务质量等。这种忽视其他要素,仅就价格进行的跟标,实质上是降低了采购要求,期间可能会出现交货时间长于原合同,服务质量低于原标准的情形。更有甚者,部分项目在跟标购置过程中随意更改配置,造成采购风险并使采购方遭受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失。同时,部分单位将跟标采购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互混淆,容易导致操作失当。
谨慎选择依据项目 合理使用跟标采购
跟标采购作为一种紧急采购的补充手段,可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采购流程、保障采购质量、削减采购成本,但是如上文所述,该方法使用不当会存在很多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因素,甚至是法律上的漏洞。而且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完整、全面的跟标采购管理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使用。因特殊、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时,应该依据明确的规范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采购方处于有利地位,降低采购风险。
近年来,在不断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在借鉴地方政府采购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军队各级不断规范和控制跟标采购行为,现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跟标采购规范管理模式。
适用条件:明确跟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是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采购管理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管理,对跟标采购行为进行规范。
在跟标采购实施过程中,至少应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后,方可进行跟标采购。
(1)拟采购项目为军队医教研或卫勤保障等急需的仪器设备。
(2)跟标所依据的项目,原则上应是本单位采购的项目。
(3)跟标过程中,所依据项目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拟采购设备的品牌、型号及配置应完全一致;2)所依据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3)采购项目的单价应低于某一阈值,控制金额较大产生的风险。
(4)跟标采购的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所依据项目的金额。
采购流程:跟标采购的具体流程有4个。
(1)采用跟标采购形式时,必须在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开始前,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学工程科综合各方面条件进行审定。
(2)医学工程科应当将拟跟标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跟标采购理由、拟定供应商等内容。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医学工程科起草跟标购置报告,审批后签订购置合同,跟标情况定期报院纪委备案。
(4)根据网上竞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实施效果:随着各单位采购体系和监督机制的日益完善,跟标采购的项目数量已得到极大的控制。在采购实践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跟标采购项目的审核,并按要求进行跟标项目的资质、时效审核,严控跟标采购的项目数,否决非急需购置的项目。
通过对跟标采购的严格管理,一方面杜绝了之前存在的多次长期跟标的现象,在进行采购计划制定时也更科学合理,从长远考虑,规避了部分不合理的跟标采购。另一方面,开展跟标采购规范化管理后,有效降低了采购环节的人力物力支出,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益。
总而言之,跟标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为医疗设备的采购提供了制度上的规范,同时也为同行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践依据。但总体来说,由于跟标采购仍然缺乏法律上的明确依据,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该方式的使用机会越来越少。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采用时,通过上述规范化操作,可以有效降低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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