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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电商采购凸显五大特色

作者:王少玲 赖凌翔 邵洁笙 发布于:2016-02-18 15:00: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自2014年4月以来,深圳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并引入电商采购。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从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正式进入“互联网+”时代,对深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部分品目强制实行电商采购,同时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采购人选购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商品。
 
  记者了解到,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在入围电商中直接下单采购,也可采取指定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既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推荐至少3个品牌公开竞价;对于批准超配置标准采购的商品,或电商不能满足需求的商品,采取竞价方式采购。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新的电商采购凸显五大特色。
 
  一是切换“主力”。通用类商品从“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转化为“以电商供货为主、实体商场为辅”,更好地发挥了电商的优势,且与目前各地陆续推出的电子商城改革相适应。
 
  二是提速、提效。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20种品目实行电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不再限制采购渠道,给予采购人更多的采购自主权。
 
  三是扩大电商范围。通过招标确定5家电商企业。
 
  四是充分比价。对电商供货的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商城二期系统提供了不同的价格对比,同类型商品可直接对比价格和服务;对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小额零星商品,二期系统也提供了采购和比价的平台,实体商场、电商、代理商等均可在平台上展示商品,实现充分竞争;采购单位既可在网上商城购买,也可自行购买。
 
  五是加快付款。电商采购采取“月结转账”和“刷公务采购卡”两种付款方式,其中“月结转账”期限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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