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 拟对电梯生产企业分级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4:09: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东莞电梯生产单位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将对电梯生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以此提升监管效果。
《办法》提到,根据电梯生产单位评分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电梯生产单位原始分为100分,评分后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A级,90分以下75分以上的为B级,75分以下60分以上的为C级,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的为D级。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下该扣多少分,办法有较为详细的分类。一次性扣40分为最高分,只要有涂改、伪造、转让、出租、租借资质的,一次就扣40分,将立即接近D级行列。
《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电梯生产单位进行分级管理,对评级较低的单位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电梯分级将一年评定一次,对电梯生产单位进行差异化监管,将有限的力量投入到迫切需要监管的领域,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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