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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 更新目录标准 进一步提高采购规范性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0:42: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军)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指导各单位采购人做好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陕西省南郑县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于近日更新了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各采购人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制度。

 
  新目录规定了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集中采购途径采购。同时,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分类设定。新目录标准将有效促进该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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