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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控价·保质 广西政采驶入快车道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6-01-25 10:23: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以结果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举措,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据了解,自治区政府采购规模自2003年到2015年,由28.85亿元增加到了1150.33亿元,十多年间,采购规模增加了1121.48亿元,累计节约财政性资金604.75亿元。同时,采购品类由初始阶段的货物类向工程类、服务类扩展。


  进入2015年后,为顺应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开始探索政府采购电商化发展模式,并且基于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网上商城系统于2015年4月1日正式上线。

  据了解,和其他地方实施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一样,政采网上商城的运行给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带来的最大改观就是--采购效率大大提高,另外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而记者了解到,“提效”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三个目标之一。自治区为解决社会上对政府采购工作反映比较集中的“周期长、价格高、质量差”的问题,提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三个目标,即“提速、控价、保质”。

  可见,启动政采网上商城,也是自治区实现政府采购三个目标统一工作中的规划和举措。那么,对于充分实现这三个目标,自治区还采取了哪些措施?自治区部分地市又是怎么做的?本期,《政府采购信息报》将记者的实地采访内容加以刊登,以飨读者。
 
  提速  采取三项针对性举措 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牵头组织五个厅局单位参加全区政府采购大调研,走访全区125个区直预算单位、75家代理机构、21家供应商、14个地市,查摆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在此基础上打响的“提速、控价、保质”攻坚战,收到了良好成效。
 
  广西采购处处长黄钢平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为解决速度的问题,广西近几年制定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据了解,围绕“提速”,广西采购处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从2014年4月1日起,采购文件公告前不再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招标文件实行预公示制度。黄钢平认为实施预招标文件公示制度有四个好处:一是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二是明确主体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有助于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升编制招标文件和确定采购需求的水平;四是达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目的。
 
  推行批量集中采购预采购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批量集中采购实行预采购制度,由原来的一月一采改为一季一采,采购周期由两个月左右缩减为短短几天。对此,自治区集中采购工作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进一步凸显了节支成效,还解决了采购时间长的问题。
 
  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从2015年4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系统报送采购计划,系统实行自动备案,备案过程只需短短几秒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采购计划如果符合要求,从报过来到备案,5秒钟就可完成,真正实现流程到秒。”黄钢平说。
 
  黄钢平还透露,为实现“提速”目标,广西还采取了自治区主管厅局不能包办,属于市县的采购项目一律交由市县,不能统一集中到自治区层面采购等措施。
 
  控价  强化采购人预算执行责任 推行网上商城采购
 
  “调研中发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慢,与采购人不主动实施采购活动,以及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有关;质量与价格的问题,与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的水平、采购需求的确定有密切关系。”黄钢平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治区财政厅非常注重通过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因此,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结果也要负责。黄钢平透露,2015年1月,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上,对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从部门预算编制到资金支付的整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记者了解,针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强调的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及完善内控等方面的采购人主体责任,自治区财政厅及广西采购处在有关会议、调研、培训中都反复强调,并将采购预算执行结果一同纳入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考核范围。通过不断宣传与强化,采购人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大大增强。
 
  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还在控制价格上“大做文章”。从2015年4月1日起,将部分原协议采购的办公电器改为网上商城采购。目前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的品目有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八大品目,价格实行资产配置标准和监测价格“双控”,采购信息网上实时公开。
 
  据了解,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是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模式而建立的网上商城采购系统,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建立网上商城供应商库,由入库供应商发布和维护商品信息,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方便快捷了解商品信息、下单采购。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系统采购的商品,其成交价格必须在第三方提供的价格监测范围内,确保符合《政府采购法》“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网上商城的整个交易过程透明、记录留痕,使采购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也实现了监管部门对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全程电子化监控。
 
  保质  科学准确表达需求 公示验收结果
 
  围绕政府采购的“保质”目标,黄钢平透露了三个法宝。
 
  从采购人入手抓“保质”:黄钢平说,《条例》已经明确规定,采购人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所以编制招标文件的主体责任人应是采购人。而采购需求是否合理与采购质量密切相关。但日常工作中,经常有采购人反映买不到想要的东西,质量也达不到要求。这时,采购人要先想一想,是否清楚地描述了采购需求,如果没有,应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为了满足一己之利,个别采购人代表会要求代理机构把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如设定投标供应商特定资质、指定品牌等,这也是影响政府采购质量的因素。对此,广西采购处一方面加强法律宣讲工作,一方面实施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同时进行重点治理。
 
  用制度规范评标环节:如果开评标活动组织得不严密,评审专家不严格按评审方法、标准、程序评审,容易引起质疑投诉。为使代理机构依法合规组织开评标活动,避免采购当事人影响和干预评标活动,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7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评标室设立评标专家评标区和采购人代表评标区两个独立封闭的评标区。现场监督人员在评标专家评标区监督,并通过现场视频和音频对两个评标区进行全程监督。两个评标区应建立双向视频和音频传送系统,评标过程中采购人代表与评标专家有需要讨论的问题,应通过视频和音频方式进行。
 
  广西采购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因实践中发现采购人的倾向性和引导性意见较多,所以才作出了划分评标室的要求。另外,代理机构在处理质疑时发现,因评审专家不够认真负责而导致结果改变的现象也为数不少,为此在组织专家培训时,专门强调了专家应负的法律责任。
 
  公示验收结果,强化验收责任:在黄钢平看来,履约验收虽是整个项目的收尾工作,但不能松懈,否则会使前期深入的市场调研、需求确定和严谨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功亏一篑。为此,2015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履约行为,强化采购单位的履约责任。
 
  “《条例》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指定媒体公告,《办法》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明确采购人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公开招标项目验收结果要求在单位内部公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验收结果要在指定媒体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黄钢平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让采购单位对验收情况和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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