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装备处处长敖孔华
森林公安车辆按编制限价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01-20 14:28: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管全国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查处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森林公安承担着案件查办和林区维稳工作,森林防火承担着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工作地点山高路远,工作性质十万火急,对交通工具依赖性很大,而且要求也比较特殊。
据统计,目前,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拥有警车1.2万辆,船艇40艘。全国共有森林消防车辆10.3万辆。在发生重特大火灾时,有时还临时征用社会车辆运送扑火物资和人员。在2006年5月,东北发生3起特大雷击火灾期间,曾征用民航客机远距离调运扑火人员和物资。
从大方面看,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车辆采购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采相关规定,同时也有自身的一些特点.
第一,按照类型列装。根据相关规定,森林公安使用的车辆分为普通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类型,森林防火用车分为指挥车、宣传车、运输车、灭火水车等类型。
第二,按照编制数配备。根据《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般3-5名民警配备1辆执法执勤车,编制数由省级公安机关提出报财政部门核定。湖北等省区规定,森林防火按扑火队员10人左右配备一辆运兵车,其他车辆配备暂时没有硬性规定。
第三,遵照限价进行采购。财政部对公安机关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的排气量、最高价格、更新年限都有明确要求,除特种用车或特殊情况外,不允许采购超过最高限价的车辆。
第四,公安部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开辟了绿色通道。每年初,公安部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当年入围的企业、车型及价格,在公安“警用装备采购网”上公布,用车单位只要在网上下载、填写并上传订单和采购协议,办理汇款后就可以耐心等待提车,其他事项均由公安部警采中心负责,有效节约了采购时间和成本。
第五,国家对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森林防火属于抢险救灾行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的11款车型,免征车辆购置税。另外,在采购方式上,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系统之前经常开展一些规模较大的采购活动。比如2006年在国家发改委大力支持下,国家林业局直接采购一批森林防火通信指挥车配发到重点林区。云南、吉林、安徽等省森林公安机关也统一组织过执法执勤车辆集中采购活动。但是,随着车辆饱和度不断增加,类似的集中大型采购将越来越少。
目前,全国公务用车改革正在紧密锣鼓地推进,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系统车辆编制将有所变动。因林区路况差,运转消耗大,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系统每年都有车辆更新的需求,希望车辆企业积极关注参与,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在车辆租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公安民警个人购车等方面,车辆厂商今后都有可能开拓挖掘市场,应抓住商机。(葛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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