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四处调研员张雷
批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稳步提升
作者: 发布于:2016-01-20 14:05: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央预算单位从2011年开始执行批量集中采购。从总体效果来看,这项工作在逐年进步。批量集中采购相关产品的价格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同时流程也得到了优化。在财政部的政策指导下,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过多次调整,现在逐步满足了兼顾价格和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首先,经过多年发展,我们认为,在前两年提出的需求标准化、采购批量化的基础上,应该尊重需求市场化的客观规律。所谓市场化,不是向电商绝对靠拢,政府采购应该引领市场发展,包括电商的发展。需求市场化强调采购的起点应当是需求,但是强调采购人的需要。采购人制定需求时应强调市场化,同时考虑市场能否满足自身的客观需求,从而制定需求标准。
其次,批量集中采购还应强调评价标准化。在法律框架体系下,应当考虑专家的权责对等问题。当前,批量集中采购的最终裁决由专家来判定,包括意见征求、采购方式变更以及最后采购结果的确定,采购专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事实上,从立法的初衷到政府采购执行的初衷来说,不应该完全由专家来决定这些事情。而所谓标准化,按照财政部提出的物有所值理念,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潜质,尽量做到专家作用前置,在需求制定环节上下功夫,做足充分调研,在与市场情况相吻合的情况下做好评价,同时邀约厂商来共同论证这个评价体系,实现标准化。
最后,尊重批量集中采购的初衷,合理确定批量集中采购目录。近两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都在强调批量集中采购。通过实践,我们对于批量集中采购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我们认为,批量采购应当是强调采购的批量化,初衷在于强调政府采购的引领作用、发挥规模效益,来达到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的政策引领功能,同时节约国家财政性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把握执行的灵活性。比如说,当前中央单位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有6个,但是其他不在批量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是不是也可以采用批采办法来做?个别品目需求相对集中、市场定价机制决定其分散、少量采购不能获得价格和质量的最大效益、以及专业化设备的采购的某些品目就可以汇总到财政部,再由财政部下发给我们执行。通过部委内部需求的归集、统筹,把类似的需求和品目归集到一起采购,实现采购批量化的初衷。同时,有些品目也不一定非要执行批量采购,比如复印纸的采购。复印纸用完了就要买,批量集中采购的周期性特点与采购人对这类产品实际需求有差距,采购人反映强烈。对于批量集中采购,应当把眼界放宽,注重需求统筹归类,追求政府采购的规模化收益。(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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