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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随机抽查 结果录入诚信档案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0:59: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财政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推进财政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今后省财政厅将在政府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行政检查事项中实施随机抽查,每年开展一次,按照规定的比例,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但对于线索明显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将直接立案查处,对投诉举报多、列入财政监督检查异常名录等情况的,将加大抽查力度。
 
  《方案》强调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并按规定推送至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将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财政信用负面清单,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情况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使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方案》明确指出要向社会公布财政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监管职能,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方式,规范依法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环境秩序。(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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