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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调研 反复论证

无锡 引入多家电商 对接协议供货

作者:华静娴 发布于:2016-01-04 15:13: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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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政采监管处处长 华静娴

 

   政府采购能否利用电商产品丰富、更新速度快、价格优惠等特点,增加协议供货品目供货渠道,为采购人提供更大的选择范围?能否以电商价格倒逼协议供货商降低价格,实现质量、价格、效率三者的统一?运用何种方式引入电商才能达到最大成效?带着这些问题,江苏省无锡市2014年开展了在协议供货中引入电商的可行性研究,并于2015年7月正式上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统一接口标准 与电商实时同步
 
  在建设网上商城前,无锡市召集了电商企业进行座谈,了解学习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做法,并归纳出全国政府采购电商化的四种模式。
 
  一是电商作为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电商平台链接。这种合作模式是采购中心代表采购人网购,或是采购机构直接指定定点电商。可解决市场可买,但无法做到流程规范、数据同步、价格可比。
 
  二是在电商平台开设专门子网站,平台属于电商。采购人直接通过政府采购网站的链接进入并下单采购,采购统计和监管的问题无法解决,价格的市场同步性也缺乏实时验证。
 
  三是独立的政府采购电子集市。协议供货商品上架陈列,采购人直接在电子集市上采购。仍然是协议供货,只不过协议供货商可以上传商品数据。
 
  四是引入多家主流电商,通过统一标准接口,建设与电商实时同步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与协议供货采购系统对接,实现商品“市场可买、价格可比、便捷高效、公开透明”。
 
  调研分析认为,前三种模式都是单纯接入式或链接式的合作方式,只是就电商平台而搭建了一个电商平台,协议供货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仍不可避免。
 
  而第四种模式的建设理念与实现功能更贴近无锡市政府采购的发展实际。由此明确了无锡市政府采购电商化的具体建设思路:在原有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商城试点,引入电商平台,将其作为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的有益补充,探索建立批量集中采购与电子商城相结合的通用类品目政府采购新模式。
 
  系统开发考虑三方面问题
 
  如何将网上商城较好地融入原有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计划申报、合同支付等环节有效衔接,并将电商纳入监管范畴?在系统开发方案上,无锡市主要考虑了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系统实现路径与功能。①开发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各电商平台系统对接功能。②建立商品基础数据库,分类存放协议供货商和电商产品信息。③完善供应商商品信息维护功能。④重建协议供货自行议价采购流程。⑤实现比价、验证和预警三大价格监测功能。⑥统计分析功能,为采购决策提供支持。
 
  二是产品推送标准。入围电商要按“网上商城品目信息维护分类标准”推送网上商城品目。
 
  三是付款方式。电商送货上门,采购人验收(安装)合格后,先行通过个人公务卡支付,电商开具采购单位抬头发票。采购单位财务部门从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根据系统导入的采购证提出合同支付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电商采购成效初显
 
  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较好地融入了无锡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上接预算管理,下接国库支付,整合利用电商商品、大数据运行、物流配送等信息技术优势,形成了完整连贯的流程管理,达成了四方面的目标。
 
  一是价格可比,有利于促进良性竞争,节约采购成本。将无锡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协议供货产品数据与电商平台数据维护进一个基础数据库,形成一个集协议供货商、实体经销商、电商为一体的统一的采购平台,实现协议供货商品与电商商品配置信息与采购价格可比,引进多家主流电商进入协议供货市场后,必然引发电商与已有协议供货商、实体供货商之间的充分竞争,从而进一步挤干价格水分。
 
  二是信息透明,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阳光化。电子商城的商品参数、性能及价格信息全部公开,随时同步市场变化。系统自动筛选商场中性价比高、销量靠前、评价较好的商品并推荐为政府采购商品,让采购人紧贴市场同步消费,打破协议供货型号专供壁垒,实现市场可买;系统自动保存采购人全流程采购痕迹,可对采购信息进行溯源。这种“技术+制度”的监管方式,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阳光化。
 
  三是便捷高效,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电商采购的特点是便捷、高效。经了解,现今电商平台都大力发展自身的物流配送能力,大部分电商都能实现上午下单下午到达,最长的也是隔日到达,这给采购人带来的便捷不言而喻。通过引入电商的政府采购服务,采购人直接下订单,可以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买到符合工作需要的、满意的商品和服务。
 
  四是增加采购渠道,有利于减缓全省联合招标方式变化的影响。无锡市协议供货政府采购加入江苏省协议供货产品联合招标,由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承担具体采购招标事宜,全省共享招标结果。但由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整合并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可能不再承担全省协议供货产品的联合招标工作。在现阶段建立协议供货网上商城,把引入电商作为原有协议供货采购的一种补充,可以相对减缓全省联合招标方式变化带来的影响。
 
  电商化模式促监管方式转变
 
  互联网对于传统行业的渗透,不仅意味着新的商业机会,更意味着产业模式的升级,甚至是监管方式的转变。
 
  一是开启集采通用类品目后协议供货时代。通过引入电商,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一来可以充分利用电商产品资源丰富的特点,增加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目产品供货渠道,打破协议供货壁垒,为采购人提供更大的选择范围;二来可以借助技术手段与电商产品价格优惠的特点,通过价格对比倒逼协议供货商降低价格,为采购人节省采购成本;三来可以通过建立产品标准库和交易规则,形成一个与市场同步的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逐步替代协议供货制度,建立批量集中采购与电子商城相结合的通用类品目政府采购新模式。
 
  二是从容应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的印发,各地集中采购机构纷纷被物理或化学整合加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机构整合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地区管采分离的问题,但仍会影响到集中采购机构业务的独立开展与监管。财政部门通过“互联网+”手段,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将政府采购监管要求通过“技术+制度”的手段展现,建立一个内接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外接政府采购执行交易、监督管理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三是政府采购当事人各方行为自律。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一高效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简化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实现采购业务全上网、采购流程全监控、采购信息全共享,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影响,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二是将政府采购网作为信息公布的载体,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信息、采购预算、文件、合同、验收结果等信息,规范采购人的行为,便于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三是通过建立供应商诚信库、评审专家库和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制等电子化管理手段,加强对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的管理,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记录,促进财政部门的监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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