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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雾霾费”试点行业包括汽车制造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1:33: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近日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

 
  该办法规定,上海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 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上海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据上海市环保局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分三步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第一阶段自2015年10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第二阶段自2016年7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15元/千克;第三阶段自201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为20元/千克。(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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