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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政采管理办公室主任曹俊

认清政府采购PPP项目的六大特点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12-28 11:05: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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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曹俊

 

   日前,为推广PPP模式,财政部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PPP办法》),各地也在迅速推进PPP项目。这期间,需要加强对PPP有关问题的学习。个人认为,政府采购PPP项目具有六大特点。

 
  一是强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要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
 
  二是增加授权和审批。政府对实施机构要进行授权,项目实施方案要经批复,项目建设规划等要有审批文件;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三是成立谈判工作组。评审结束后,实施机构应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结果确认。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包括价格管理等行政执法机关代表。
 
  四是强化采购功能。项目实施机构要在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项目合同中列明采购本国货物服务、技术引进等政策要求,以及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的担保要求。
 
  五是允许现场考察。项目实施机构可视项目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社会资本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六是公开采购资料。在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预中标(成交)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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