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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 培训专家 规范评审行为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5-12-28 10:5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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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桂林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会现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桂林采购办”)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近日对桂林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的400余名专家进行了集中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评审专家的政策水平和评审能力,规范专家的评审行为。

 
  培训班上,桂林采购办副主任叶刚表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改变了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重采购程序、轻采购结果的导向,解决了无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情形,厘清了政府采购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还权还责采购人采购人要编全、编细、编实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需求,按合同进行验收,对采购结果(价格、质量)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明确细化了参与各方的法律责任,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
 
  叶刚提出,在政府采购实践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干预或影响开评标的情况,以及供应商、评审专家不规范行为等问题时有发生,监督管理方面也仍存在一些漏洞,制度亟待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采购项目质疑投诉不断。开标评标管理是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重点,它不仅影响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还直接关系到采购项目的成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申桂南时了解到,桂林市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共有入库专家800-900名。桂林市和22个区县共用一个专家库,专家往往不够用,希望更多专业的中坚力量加入。桂林市开标评标比较规范,桂林采购办根据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于2013年5月印发了《桂林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对评审专家的入库、评审、法律责任进行规范。桂林市还对影响评标纪律、专业性不够强、多次抽取而不参加评标的专家进行屏蔽处理,下次不再抽取此类专家。
 
  一位参加培训的评审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他们不仅了解和掌握了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解决了评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更重要的是掌握了评审中的标准,而这些标准尺度正是专家评审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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