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香港采风(下)
投标造假罕见 采购队伍分级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7:23: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不同投诉事由的受理路径不同
■ 通讯员 黄长山
香港政府采购致力于营造和维持一个公开的采购制度体系,任何投标供应商认为其投标行为没有获得公正的评审,或是认为采购活动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的,均可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而且不同的投诉事项所对应的处理部门也不同。
就采购过程和结果提起投诉
向采购部门提起投诉:包括各采购单位和政府物流服务署,这些采购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接到供应商的申诉后,这些部门的行政首长要确保该部门以公正的态度尽快处理相关事宜。
向专门设立的申诉专员公署申诉: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是一个负责监察政府运作的机构,成立于1989年。和其他大部分政府部门不同,申诉专员公署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其首长--申诉专员,也是由行政长官委任。申诉专员公署能调查及处理大部分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行政失当的投诉事宜,但并不处理有关纪律部队的投诉。如果是投诉警务人员,市民可向香港警务处的投诉警察科投诉。
就贪污腐败问题提起投诉
向廉政公署投诉:廉政公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独立执法机构,也是纪律部队之一,专门负责打击贪污,不论金额多少,其调查对象由初期的公务员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私人机构。对于政府采购中的贪污问题,可向廉政公署提起投诉。
此外,作为GPA成员,香港在1998年便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投标投诉审裁组织,专门负责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声称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行为提出的投诉。
投标造假涉嫌犯罪 违法成本高
■ 本报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罗良燕
据了解,在香港,投诉涉及供应商投标造假的情况相当少见,有关方所投诉的问题,一般通过解释都能解决。而目前,在内地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中,少数供应商为谋取中标,不惜铤而走险,伪造投标资料参与投标的情况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依然存在。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集中采购机构虽然都对此深恶痛觉,也采取了各种措施,但仍然难以根除。
在有着深厚法治传统的地区,法治是民众的一种信仰,诚信守法已深深根植于民众的灵魂中,形成了一种无诚信人人喊打、无诚信寸步难行的局面。商业造假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有着极其严重的后果。在香港,伪造文件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香港公民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拉人”。在香港,商业造假行为之所以罕见,主要是大众认识明确到位、法律规定到位、执法到位的结果,也是对政府廉洁、行政透明、执法公正信任的结果。即便存在一些造假行为,因其发现迅速、法律规定及惩戒机制完善有效,公正执法到位,也不足以影响到政府采购的总体社会公信力。
现阶段,内地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造假行为,更多地是将其归于行政或民事法律法规范畴,尚未上升到刑事范畴,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与认识上,与香港有着质的差别。在香港,警察的介入、供应商对丧失自由的畏惧、高额的罚金、公正的执法,使得供应商造假成本太高、风险极大,以至于无法承担造假的后果。而民事或行政手段相比刑事介入,违法成本则相对较低,震慑力不够,打击效果也相对有限。
香港的法治环境并非一朝一夕建成。那么,面对当前法治水平和社会总体诚信度难以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改善,以及对造假问题的定性难以迅速统一等的大背景下,我们该如何破解供应商的造假问题呢?
首先,可以借鉴香港治理供应商造假的思路和经验,例如加大惩戒力度,加大造假成本等。
其次是信息公开,将所有供应商可能造假的材料公之于众,这是当前遏制供应商造假最有效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信息公开后,公众的监督使不法供应商或是想造假而不能,或是造假获利未得逞。久而久之,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就会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正常的商业竞争上,造假驱动力大大减弱。
据介绍,自2014年8月以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决心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彻底公开。事实证明,监督效果确实十分显著,供应商的造假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信息公开主要是从“事前预防”的角度采取的措施。信息公开制度就像一根指挥棒,能引导参与者到正确的规则和轨道上来。
采购人员分级授权分层管理
■ 本报记者 王少玲 通讯员 黄长山
六个级别 实行专业职系管理
香港政府采购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职业资格制度,按专业能力分为六个级别(香港称之为“职系”),分别是助理物料供应主任、物料供应主任、高级物料供应主任、总物料供应主任、首席物料供应主任和物料供应总监。进入物料供应主任系列的人员,要求持有公认机构发放的物料采购与供应文凭,如英国特许采购与物资协会学位或香港理工大学采购与物料证书等。专业采购人员的晋升,也与其所取得的专业资格资质和在各方面的出色表现相挂钩。
向采购单位派驻专业人员
为切实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增强政府物流服务署对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驻香港各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采购单位,如各局署、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等机构的采购专业人员,均由政府物流服务署派遣,派遣人员负责派驻机构的采购事宜。
而采购官员的外派、晋升与考核,也全由政府物流服务署统一调度、协调和管理,为全香港的公共机构和公务人员提供服务。
不同职级对应不同采购权限
在香港,不同职级人员对应不同的采购权限,例如总物料供应主任负责最高20万港元的采购事务,高级物料供应主任对应12万港元以下的采购事物,物料供应主任则负责7.5万港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低于物料供应主任的为5万港元以下。
外派采购官员的采购处理权限,根据级别的高低也有所区别,主任级采购官员可以处理5万港元的采购项目,而一般的采购官员只有3万港元的采购处理权限。如果派驻机构要购买小额货物时,只要有该项目相应的预算即可,手续简单采购高效。
例如某单位要购买茶杯,经过简单询价即可实施采购。如此操作,该如何监督?据了解,政府物流服务署下设有一个监督统计科室,负责每次货物采购的价格情况比较,只要差距不大,签字证实后,财经事务与库务局就可对此次购买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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