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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香港采风(上)

三级管理架构 追求经济与采购双效统一

作者:王少玲 黄长山 发布于:2015-12-22 17:20: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者按 香港政府采购管理架构是财政司-财经事务与库务局-政府物流服务署,而其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首先是特区政府制定的《公共财政条例》,其次是财政司据此制定的《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最后是财经事务与库务局制定的一系列补充性规定,包括财务通告、通函和部门指引。香港是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28个成员之一,其政府采购制度从制定之初就在原则目标和具体操作层面与《政府采购协定》保持一致,为本地、外地供应商及服务承办商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近期,深圳市有关方组织该市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赴香港参加以香港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和管理为主题的“公共财政监督管理与政府采购工作”培训。据了解,此次培训结合了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当前的重点难点,挑选了香港政府采购政策和原则、电子投标箱运作、政府采购形式、评审规则和采购官制度、投诉处理程序、竞投政府合约、履约验收管理、政府采购监管和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为主要授课内容。《政府采购信息报》就深圳市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此次香港一行所了解和掌握到的香港政府采购框架模式和运行管理经验进行精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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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服务署三大职能 服务70余机构
 
  香港政府物流服务署(以下简称“服务署”)于2003年7月l日成立,隶属于财经事务与库务局,由政府物料供应处、政府车辆管理处和政府印务局合并而来。据了解,服务署下设采购科、物料供应管理科、印务科、车辆管理科、管理服务科和行政科6个部门。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中央采购、物料储存及供应机构,服务署服务香港70多个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
 
  集中采购通用物品。由于香港物流服务业已趋成熟,服务署已由以往经中央库存及分发的方式,逐渐转变为以定期供应和相关服务合约的方式,交由承办商直接供应货物给所需的政府办事处,而中央仓库现只库存100多种必需品和紧急事故所需物品。
 
  代理采购物品。服务署同时还是特区政府的采购代理,负责采购各部门的特定物品及超过部门直接采购上限的物品,包括飞机、枪支弹药、电脑系统、医疗器械、药品、五金、建筑材料等,这些物品通常由供应商直接送达使用单位。
 
  协助各部门采购物品。服务署拥有一支知识经验十分丰富的采购队伍,经常调派专业人员到其他各部门管理物品或协助采购。
 
  其他职责。①提供服务:服务署还为各政府部门、补助机构、非政府机构和公务员提供服务,如通过公开拍卖、公开招标等方式处理剩余物品、废旧物品和罚没物品。②提供援助:为各部门提取外地购买的物品并送交用户,如有物品因更换、维修等原因需退回海外供应商的,也由服务署负责办理。③代理索赔:当供应的物品出现遗失、损坏或规格不符等问题时,服务署还要代替用户实施索赔。④资产处置:协助各部门采购非标准规格的办公家具,负责为政府宿舍提供、维修和回收家具。⑤运送暂存:为公务员免费运送和暂存私人物品。2014年,服务署共完成采购合约247份,采购的合约总值为50亿港元(1港元=0.8339人民币)。
 
  采购人员实行统一的职业资质管理
 
  香港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职业资格制度,并按专业能力分为多个级别,进入物料供应主任系列的人员,要求持有公认机构发放的物料采购与供应文凭,如英国特许采购与物资协会学位或香港理工大学采购与物料证书等。
 
  采购人员的晋升,也必须取得规定的专业资格,并在各方面有出色表现。同时,对采购人员实行采购官制度,权限根据级别确定,如总物料供应主任负责最高20万港元的采购事务,高级物料供应主任的权限为12万港元以下,物料供应主任则为7.5万港元以下,低于物料供应主任的为5万港元以下。
 
  招标采购程序严格透明
 
  香港政府采购的整体政策具有最佳经济效益和公开、公平的竞争趋向,这也决定了香港的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合乎经济效益、权力分立以及正当程序并保存良好记录等原则。在这一原则背景下,香港政府采购的招投标管理非常透明严谨,表现在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发布、定标权利和责任、投诉、供应商管理等环节严格的程序及作业方法。
 
  采购方式选择:最初,香港普遍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性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也是允许使用的采购方式,但这两种采购方式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前提。
 
  随着特区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简化采购”成为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之后慢慢地开始选择预选采购方式,赋予采购单位部分采购自主权,如500万港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由采购人单位根据《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自行安排采购;采购额少于143万港元的,由采购人自行索取报价,并由指定人员审批;采购人民币在143万港元至500万港元之间的,由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并由投标委员会审批。
 
  采购信息发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招标公告除必须刊登在《香港政府宪报》和指定的本地报章外,还要在互联网上公布,各国驻港领事馆和贸易专员公署也会接到有关通知。合同授予情况也要在《香港政府宪报》及互联网上公告。
 
  定标事宜:香港财政司司长委任一系列投标委员会(包括中央投标委员会、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委员会、工务投标委员会、海事处投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工作。每个投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部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各投标委员会批准后,有关采购机关才能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投标委员会在研究部门的投标评审报告时,会考虑该部门所提出的建议及理据。在接纳部门的建议前,委员会可要求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解释。如果在一次投标中建议不接纳任何一份投标书,这一决定必须由有关投标委员会作出。
 
  投诉处理:香港政府采购致力于营造一个公开的采购制度环境,任何投标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没有获得公正的评审,均可向政府物流服务署或其他招标机构的首长投诉。
 
  如果采购活动涉嫌腐败行为,投标供应商也可以向廉政公署提起投诉。如果是关于采购程序选择不当的,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
 
  香港在1998年12月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投标投诉审裁组织,专门负责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声称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行为而提出的投诉。
 
  招标采购诚信体系建设:香港非常注重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一方面,通过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在全社会起到廉政诚信示范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对失信供应商处以禁止投标或降级惩罚,使不诚信者得不偿失。
 
  另外,特区政府还鼓励行业协会对行业内供应商实施管理,通过行业协会处罚不规范者,对其他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损失进行补偿,如果类似情况出现两次,失信供应商的执照将被吊销。可见在香港,供应商的违法违规代价是非常大的。
 
  对于失信企业关闭后可能会带来的失业、厂房闲置等社会资源浪费的问题,香港政府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即由失信企业竞争对手进行收购,以继续实现资源的使用价值。同时,香港还有独立的反贪机构和严厉的反贪法律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体制保障,各种贿赂和不诚信行为都会被调查,直至责任人被绳之以法。而这些措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净化了招投标的市场环境。
 
  电子化招标采购:香港的招投标活动非常注重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早在2000年就推出了电子投标系统,2010年便以电子投标箱取代。
 
  目前,香港政府物流服务署利用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PCMS)和电子投标箱(ETB)两套计算机系统处理电子政府采购工作,建立了双向、交互式的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和过程做到了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采购活动中程序烦琐、手工操作复杂、数据不够准确、缺少公开和透明等问题,最大程度上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和腐败行为,使招标采购过程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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