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衡水 电子化提效协议供货 采购贷给力小微企业

作者:董莹 温辰生 发布于:2015-12-22 16:42: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4.1.jpg

邢衡高速路衡水段路桥施工项目招标采购前,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并澄清答复

 

   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衡水市研发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并在相关网站设置了链接窗口。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研讨会上,衡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分享了他们的具体做法。

 
  研发协议供货电子交易系统
 
  据该负责人介绍,衡水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是通过互联网以及短信方式与相关单位和供应商对接,提前将协议供货中标目录、商品型号、最高限价植入系统中。采购人在系统中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和相应的协议供货商类别,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和资金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向所有该产品协议供应商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通过互联网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规定程序选择成交或废标,并发布结果公告。具体做法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定人定岗,确保采购信息安全有效。由采购单位确定至少1名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事宜,报市采购办备案;采购单位备案时要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书,还须包含单位名称、预算代码等八项内容;市财政局财政资金业务主管科室也要由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复核,以保证采购人的采购信息及时发布。
 
  二是程序严谨,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系统采用短信和互联网双通道形式完成政府采购信息自动生成及发布。在相关网站开辟政府采购栏目,作为采购信息的发布平台。系统中添加了信息自动生成功能,用以完成短信的及时通知。
 
  采购单位按照当年预算安排对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进行填报,追加项目须提前与财政资金主管业务科室联系确定后填报。采购需求经复核通过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采购公告和短信息,短信息将及时发送至采购单位。交易系统自动完成交易结果,采购人确认后签订合同,验收货物,交易系统自动发布中标公告。
 
  三是调整协议供货限额标准,扩大系统运行范围。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将市本级协议供货项目限额标准提高到计算机类采购资金30万元(含)、其他项目采购资金20万元(含)。
 
  据悉,使用该系统后,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审批程序,监管方式也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改变了原来采购信息不对等、不公开的状况。
 
  推出中小微企业“采购贷”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衡水市结合实际,与多家金融部门合作,推出中小微企业“采购贷”业务。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项业务的融资扶持对象为,在衡水市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且自愿选择该融资模式的中小微企业。衡水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的具体操作程序为:中标商如有贷款意愿,可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中标商须在银行开立一个账户,并在合同中注明在银行唯一收款账号。中标商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登记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将对此类项目特别登记。
 
  同时,由银行按规定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中标商、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及市采购办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核对,以确保合同收款账号与银行账户的一致。银行凭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事先约定的优惠利率、期限、办理时限、所需中标商提供的资料等条件及时予以放款,但该中标商被提出质疑及投诉的除外。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时,采购单位须将项目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指定的银行收款账号,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回收。
 
  针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方式信用融资及可能出现的其他违规情形,衡水市财政部门也作出严格规定,违规企业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将被列入银行信贷黑名单和政府采购黑名单,涉嫌犯罪的,还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据悉,该项业务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准入门槛,不仅解决了中标企业合同履行中的资金难题,也缓解了政府投资工程中因资金到位慢而导致的中标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