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新趋势
河北 九类车采购必须换成新能源汽车
河北省近日召开了全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上透露,河北省将扩大公共服务领域用车范畴,将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九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并提高这九类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补贴比例由1∶0.5提高到1∶1。
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田荣建表示,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已经接到相关通知,今后相关部门在采购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等车型时,如果不是新能源汽车,将不予审批。
推广任务艰巨力度加大
根据2014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要求,到2015年底,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0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河北省12个城市计划共建设83座大型标准化充电站、5455个充电桩。
目前,作为京津冀一体化地区成员,北京、天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相对比较顺利,任务完成度也较高,但河北省离任务目标相对来说还有一定差距。
因此,在本次会议上,河北省相关领导强调,要充分利用年底前一个多月的时间,迅速行动,加压奋进,加大补贴资金支持力度,将党政机关公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九个方面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用车范围。开展纯电动出租车试点工作,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整合企业、社会、政府等多方力量,大力开展充电设施建设。
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支持性的政策措施。根据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全省在新增或更换城市公交车以及上述九类汽车时,必须换成新能源汽车,如果再换燃油、燃气车,将不予上牌。
充电设施建设是明年重点
根据会议精神,明年起,河北省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电动出租车。张家口市、廊坊市作为首批纯电动出租车试点市,各开展50-200辆的纯电动出租车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两市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做好相关的配套支持工作,为在全省推广提供可复制经验。
河北省还将统筹考虑用油、用气、新能源公交车在一定期限内的购置及运营成本,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调整现行燃油补贴政策,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的支持力度。2015年-2019年,河北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将分别达到40%、50%、60%、70%、80%。
田荣建表示,新能源汽车推广还受到充电设施的制约,如果只是在城市运行,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基本可以满足工作需要,但如果要到距离较远的二三线城市,就需要有健全完善的充电设施。
事实上,会议也把充电设施列为了重要工作内容。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把充电站、充电桩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社会停车场等面向个人使用的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另外,河北省将在石家庄、张家口、邯郸三市进行充电设施建设试点,整合企业、社会、政府等多方力量,在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路边车位、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开展充电桩、充电桩群建设,形成规模效应。河北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等也将积极建设充电桩,省直机关率先安装,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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