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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

紧扣实务操作 突出问题导向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5-12-14 13:18: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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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座无虚席,与会人员认真听取授课并作记录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获悉,“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交易系统”已正式运行,该系统对协议供货项目以及整个执行交易过程进行管理,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采购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采购结果、订单、合同,以及电子化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等,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全电子化流程管理。

 
  近日,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的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放鸣出席开班式并讲话。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应邀授课。培训班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主持。
 
  此次培训班旨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培训,规范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中直机关50多家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提出对政府采购等权力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服务。”张放鸣在讲话中表示,中直机关各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中直机关下一步如何做好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
 
  突出问题导向是本次培训班的特点之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在培训内容安排上做了精心安排: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重点讲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注意事项;安排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紧密结合采购工作业务实际,深入讲解了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工程招标采购操作实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及案例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场答疑。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是首家使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组织协议供货的中央级集中采购机构。据了解,为确保协议供货交易系统的顺利实施,中直机关2015年度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在五个方面做了调整,下一步还将增加一级预算单位对本部门的统计功能,以强化部门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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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交易系统”上线运行
 
  本报讯 (记者 黎娴)“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交易系统”日前正式上线运行。据了解,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是首家使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组织实施协议供货的中央级集采机构。
 
  为确保协议供货交易系统的顺利实施,中直机关2015年度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在五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分包更细化,产品线更长;二是产品更新速度快,时效性强;三是产品价格引入成交合同证明,更加真实合理;四是采购人网上下单采购商品,更加方便快捷;五是依托财政部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监管。下一步,还将增加一级预算单位对本部门的协议供货采购统计功能,以强化部门内部监督。
 
  据了解,中直机关2015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共分27包,具体为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通用应用软件服务器、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安全路由器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传真机和打印用通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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