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 探索购买法律顾问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3:54: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通讯员 朱朝阳 沈红生)2015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落实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为主导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镇江市在全省率先研究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在组成方式上,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首先在镇江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开选聘公告,包括选聘条件、报名要求等。其次是市政府法制办作为购买主体,由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评审小组,组织综合考评。经过严格评选,选出39名法律顾问,有国务院、省政府法制办等直接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人员,有外地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知名学者,也有律师事务所知名执业律师。选聘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布。
镇江市政府法制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法律顾问,“花钱办事,因事算钱”,使有限的财政经费用在刀刃上,既符合市场规律,又据实报销,节约了财政开支。法律顾问在获取一定报酬的同时,更具有工作责任感,避免“顾而不问、问而不答、答而不对”的现象。
法律顾问委员会自9月成立以来,法律顾问先后参与电厂扩建PPP融资、食品卫生、土地出让、战略合作框架、城市建设等领域共56件政府协议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加市政府专题会议、规范性文件论证会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咨询会共25人次,主持参与法制课题研究2次;在政府决策、规章制定、依法行政等方面,积极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在财政经费的有力保障下,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积极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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