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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相结合

作者: 发布于:2015-11-23 11:16: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通讯员 宋佳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北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承德市成立了专项检查组,采取多项举措推进全市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重视,市县协调联动。一是及时布置检查工作。组织在承德市注册、登记的10个代理机构32人统一参加了省网络视频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三熟(熟悉检查重点、熟悉检查程序、熟悉采购政策),达到依法依规检查及采购业务工作双提高。二是制发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检查文件及表格。三是指导代理机构按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好自查工作。
 
  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相结合。此次检查涉及承德市的代理机构共4个,其中市本级负责2个,围场县、双滦区各负责1个。共抽查了23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项目涉及货物类项目9个、服务类项目5个、工程类项目9个;采购方式涉及公开招标12个、竞争性谈判8个、询价2个、单一来源1个。在检查过程中,从采购计划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签订、采购信息发布、中标通知以及有无废标和质疑投诉等几方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严格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对每个项目进行比对与核实,对发现在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疏漏的单位,及时进行指导。
 
  坚持集体审议制度。检查组编制人员提出初步意见,经检查小组集中整理与核实后,再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从而保证检查结果定性准确无误。
 
  通过此次检查,加深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理解,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保证了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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