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电子商城如何突破发展
第三方建设运营 利用大数据实施精准监管
作者:张纪雄 发布于:2015-11-16 13:11: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云计算、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等关键技术在我国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政府采购经过十几年的摸索后,也积累了大量经验,基于互联网的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已经不是停留在要不要建、为什么要建的层面了,而是要深入研究探讨该如何建以及建成什么样的问题了。
如何建?个人认为摆在面前的路有四条,在此,试着分析每条道路的可行性。
三条路径政采商城行不通
直接选用社会化电商平台:目前,社会化电商平台的商务流程普遍是以卖方为主体,即商家有什么买家就买什么,其基本操作流程是:商家把产品摆放在网上并明码标价,买方在网上搜寻,经过对比和信用考察后作出购买决定。这种交易模式下,搜寻商品的信息成本全由买家承担,卖家只坐等接单。这对于政府部门的零星采购来说尚有可行性,但对于批量集中采购就显然不适用了。
政府采购应是买方坐等、卖方竞价的交易方式,要求电商平台提供更多的交易规则,如竞价、拍买(反拍)、投标等业务功能。而现有的社会化电商显然不具备这样的交易规则。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社会化电商平台还有一个重要的理念,那就是“去中介化”。但在政府采购市场,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的专业组织者,各地政府采购中心更是依法设立的集采机构,其法定地位和职责不可侵犯,是不可能取消的。
综上可见,政府采购直接选用社会化电商的路是走不通的。
各级政府自己建政采电子商城:目前,电子商务技术已经成熟,政府请专业公司一起建设或购买成熟的网上采购套件,技术上应该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如何运营。
与传统的内部信息系统不同,网上采购平台的用户主要是外部人员,对服务响应的及时性、系统运行速度的要求都很高,传统的购买软件和运维服务被动响应的方式,很难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在这种不固定、非专业、不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下,平台难以长久运行。这时候我们会发现,网站变成了“硬件”,而运营才是“软件”。
另外,如果各级政府都建设自己的网上商城,供应商需要到成百上千个大小不一的商城一一注册,这势必催升业务成本。而且,众多小而全的政采商城,终将会淹没在互联网的信息海洋里。
可见,从长远来看,这条路也是行不通的。
建全国统一的政采电子商城:有学者建议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同样的问题,运营管理谁来做?显然,政府自身没有足够的精力和专业来做。而且不管是政府投资一家公司,还是委托某家公司运营,如果运营成效低,决策者要担责;但如果政府强力扶植使这家公司将这个超级大商城成功运营,那又无异于培养了一家垄断企业,这显然违背了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初衷。
所以,这也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第三方建设运营是罗马大道
由第三方建设并运营的政采网上商城,就是企业搭台,政府唱戏。运营方投资建设政采网上商城,政府花一定的租金租用这个商城的一个站点。在逻辑上,一个政府拥有一个独立的站点;在物理上,这个站点又是大商城的一部分,大商城的供应商等信息都是共享的;从功能上,它既有别于社会化电商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的全部流程,又可以和社会化电商平台进行对接。这种“对接”,就是把社会化电商作为一个“打捆”的供应商进驻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整体化管理。这样,政采电商平台一旦建成,就可以直接使用社会化电商的既有资源。
如此,既可避免社会化电商平台交易流程的不适应问题,又能促进社会化电商在政府采购领域的竞争。同时,政采电商平台也不会对供应商收取高额进驻费,区域性供应商不会望而却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也就能更好地发挥。
关于平台站点的粗粒度,以县为单位设站点、以市为单位统一租用为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省为单位租用。国家要鼓励竞争,这样就会形成若干个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然后经过市场优胜劣汰,让市场选择优秀的电商平台服务政府采购。
政采电商平台部署在公有云上,交易数据以县级政府为单位,同步到采购监管部门。县级采购监管部门同步本县的数据,市级同步本市所有县的数据,省级同步全省市县的数据,中央政府同步全国省市县的数据。有这种同步机制,国家就可以要求各政采电商平台提供标准统一的数据。若某一政府对现用电商平台不满意,可以随时更换到另一平台。因为历史数据已经实时同步到监管部门,更换新平台后完全可以保持同步,这就解决了各级政府平台选择的后顾之忧。
第三方运营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结合了其他三条路径的优点,寻求了政府、社会化电商、政采网上商城运营商、供应商、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的最大公约数,是政府采购电商化的最佳方案。
■ 如何监督管理
把牢数据阀门 实施电子监管
张纪雄:政府采购电商化平台包括两大部分,一个是交易平台,另一个是监管平台。
采购交易数据会从交易平台实时同步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内网,其目的有二:一是备份网上交易数据,二是实施电子监管。
政采电商平台部署在经过权威部门认证的公有云上,采购交易数据除了政府部门外,其他任何机构不能接触,政采电商要保证数据的安全。
在交易平台上,为各政府建立“数据大使”,将与各个政府相关的采购数据进行逻辑分区,然后通过在政府采购内网中安装的数据装载设备,使各政府采购内网与同自己相关的交易平台逻辑分区进行对接,将逻辑分区里的数据同步到政府采购内网,以此达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政采电子商城交易进行监管的目的。
此同时,还可通过在数据“管道”接头处安装“多通阀门”、上端连接多个“数据大使”、下端连接一个数据装载设备,使上级部门依法同步下级政府的采购数据,实现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下级政府采购相关交易情况的监管。
这样的设计机制,交易平台上的数据能安全地复制到政府采购内网中,进而织就一张全程全域、上下衔接的监管网。
工商部门应介入平台管理
刘跃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虽然没有了传统采购方式下喧闹的开评标气氛,没有面红耳赤的评审过程,但这并不代表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监管就没有了;相反,要做大、做强、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其电子化管理水平要比实体化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除了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应不遗余力地对政采电子商城实施监管外,工商行政机关也应介入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因此,有工商部门参与监督,对于维护网络流通环节的正常秩序和交易安全来说,是一项有力的保障措施。
三种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监管
张纪雄:除了织就一张全程全域的监管网,还可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一步强化监管。
沿路“拦网式”监管:为实时了解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情况,可在数据“管道”的任何一个地方放置“监控器”,数据通过时,不符合要求就会进行报警。这就好比在水网中放置一个“鱼网”,“小鱼”可能会从网上漏过去,而“大鱼”则会因触网被拦下,经过排查处理后才放行。这张“鱼网”的密度可以根据情况灵活设置,以满足不同时期不同层级的监管需要。拦截的信息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APP或是电脑客户端等方式推送给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让监管人员随时随地了解政府采购的交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甚至可以提前预知某些情况。
逐项“扫描式”监管:对于拉网拦截手段下的“漏网之鱼”,可以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逐项扫描。当然,这样的清查不需要天天进行,定期处理即可。
全网数据综合对比分析:对于上级政府而言,除了上述两种监管方式外,还可以通过进行全网对比分析,检查供应商的诚信响应情况。比如把某个供应商的相同产品在相同时段不同采购站点的交易价格进行对比分析,看其是否诚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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