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协议供货即将谈判采购
日前,从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传来消息,河北省省直部门即将对汽车协议供货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整个项目按车型分为11个包,主要针对当地汽车经销商进行谈判。
据该标书制作人石伟介绍,河北省省直部门汽车协议供货每季度进行一次采购,大都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据介绍,本项目所采购车型涉及小轿车、商务车(MPV)、越野车(SUV)、微型面包车、面包车、大客车和皮卡等几乎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车型,并按价格区间和排量分为不同的包。
该项目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所投汽车品牌的品牌代理、经销权。同时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登记注册地、营业场所为石家庄市市区,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并经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资格确认合格。
投标时,投标人能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品牌代理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人及其经销(代理)商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成交后的协议供货商应按时向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及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河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汽车协议供货统计表》。
石伟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分包太多,开标时间分两次进行: 3月26日上午9:00。(A、B、C包);3月27日上午9:00。(D、E、F、G、H、I、J、K包)。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结果有效期:4月1日至6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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