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召开PPP市场主体座谈会
11日,记者从发改委官网获悉,为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进程,通过制度建设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召开系列座谈会,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有关金融机构、中介咨询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PPP市场主体意见。11月10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组织召开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苏伊士环境、威立雅、上海申凯、毕马威等外资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企业一致认为,PPP并非新生事物,外资与中国地方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合作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已有数十年历史。但实践中因为缺少专门法律法规,各地各行业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现象较为普遍,市场进入难、督促履约难、权益保障难等问题仍亟待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4月份印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开展PPP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但有关问题仍需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妥善解决,希望《条例》尽快出台。
与会企业建议,《条例》作为PPP基本法,应重点加强以下制度建设:一是明确PPP实施目的。PPP优势在于发挥社会资本在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扩大公共产品供给,不宜单纯强调引进资金,更不宜以解决地方债务问题为主要目标。二是完善价格调整机制。推进价格体制改革,更多强调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减少价费调整中的不当行政因素。三是强化政府履约保障机制。明确政府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四是促进争议高效解决。建议允许双方约定可就特许经营协议争议提起仲裁,完善权利救济渠道。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尽快形成送审稿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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