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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 PPP模式解决城市“看海”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09:47:42 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对于南方城市来说,夏季是一个多雨的季节,因此雨季常常出现城市“看海”,这也成为南方城市的一大“痛”症。

 

  然而,对于安徽省池州市来说,这一幕却已成历史。今年夏天,池州雨情依旧很凶猛,但城市排涝能力却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城市交通和居民出行基本保持通畅。

 

  这一切,得益于池州市实施的PPP项目。2014年年底,该市实施了全国首个正式签约的PPP示范项目。在此后以PPP模式运营的26年中,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成立的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定期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向其按季度支付、结算购买服务费。该项目目前运营效果很好,被业界誉为“池州模式”。

 

  PPP项目流程规范

 

  “十一五”以来,原来只有40平方公里的池州市城市面积扩大了两倍。为完善城市发展配套设施,池州市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力推进污水管网、排水设施建设,主城区范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泵站7座、排水管网750公里,其中,污水处理厂由原池州市供排水公司代为运营和管理,排水管网和泵站由各区划片管理。

 

  “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划片管理带来的弊端日益凸显,各区管网之间、管网与污水厂之间衔接不畅,存在污水外渗、河水倒灌现象,加之缺乏专业维护技术力量,直接导致污水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池州市住建委副主任余祖平说。

 

  为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寻求专业公司,能一揽子承接市政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工作。

 

  经反复论证,池州市拟将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水管网、泵站等项目整体打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污水处理和排水服务企业。其中一期项目以主城区为试点项目,采用“厂网一体”运营模式,转让存量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及泵站等设施,项目总资产7.125亿元。企业和政府按8∶2比例成立合资公司,由政府授予合资公司26年特许经营权;政府设定服务标准,按招投标程序确定服务费价格,测算有关现金流指标,根据协议约定服务费调整机制。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将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无偿交还政府。

 

  在经过住建部推荐的7名专家评审后,最终深圳水务集团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政府与深圳水务方经过几轮谈判,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签订PPP项目资产转让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正式落地。

 

  池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庆华介绍,协议中还特别明确建立中期评估机制,26年特许经营期间每3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对合同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指导调整合同履行。中期评估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第一次中期评估应在3年内完成。结合中期评估,建立价格调整机制,每3年进行一次价格调整。

 

  池州市常务副市长张夏林认为,本身没有收益、财政资金“只出不入”的项目,常常会演变成BT、BOT项目,也不能达到“减轻财政压力”的目的。“PPP项目中,对收费价格调整机制、市场化程度也都应有一定的要求,这些是保障项目有稳定现金流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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